【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主体经验交流材料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主体经验交流材料

新型农业主体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机制多措并举

全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近年来,千阳县按照“龙头企业引领,合作组织带动,能人大户示范,园区化发展”的思路,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提高农民

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来抓,通过创新机制、拓展服务、强化保障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生力军。目前全县共发展种养大户481户,其中百亩以上98户,种植面积3.3万亩;注册成立家庭农场40户,经营面积达到8145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92个,注册资金1.88亿元,入社社员5764人;引进海升、华圣、锦泰、鲁桑园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家,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2万亩,建成现代农业园区17个。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三大举措,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一是政策引导。县上组织农业、发改、工商等相关部门围绕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内容,深入一线开展调研,以县委文件印发了《千阳县关于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千阳县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的

意见》,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宣传引导。

深入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村,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等加快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相关政策,激发群众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热情。在南寨、张家塬、崔家头等镇召开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座谈会5场次,积极宣讲各级政府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优惠政策。三是典型引导。筛选出年种植400多亩粮食的大户张瑞民,种植小麦980亩、养羊270只、牛100头的满建军家庭农场,返乡创业农民李金妮成立的天山香瓜果专业合作社等6家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效益较好的先进典型作为示范,在举办的职业农民培训班上现身说法宣传经验,并组织有发展愿望的种养大户和农民代表到典型示范户参观学习,形成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夯实三大基础,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一是优先注册登记。在市民中心大厅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登记“绿色通道”,并推出了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对名称核准、申请材料的整理提供“保姆式”登记咨询服务。对新成立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坚持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降低登记门槛,鼓励加快发展。二是加快土地流转。借助全国首批土地承包确权登记试点的机遇,率先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纠纷仲裁委员会,印发了《千阳县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促进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