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管理实施方案

精神病管理

具体实施方案

一、对患者服务:

全镇9个行政村,每个月下村督导3个村,每一个村用一天的时间,完成对患者以下服务;

1.给精神病患者测血压、

2.给精神病患者测血糖,

3.完成精神病人家庭护理教育、

4.取照片完成重性精神病服务指导记录。

5.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6.督导村医完成相关的各项工作。

二、培训:按照精神病管理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以会代训并

做好对乡村医生至少4次的精神病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向当地的村委会人员报告,或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四、排查与筛查: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训村医与中心

医生通过入户服务管理等方法,不定期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对发现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

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明确的建立管理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不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五、加强对精神病患者随访:严防患者肇事肇祸的发生。对于

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六、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

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七、健康体检:根据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适当的时间为所

有在册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内容主要是身高、体重和血压等一般项目,另根据需要,可以提供肝功能

等检查,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结果,并提出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

2015-1-16

裴兴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精神病管理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