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有关进一步做好规范社会组织研讨会论坛活动有关工作通知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社会组织研讨会论坛活动

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四川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3.12.03

【实施日期】2013.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社会组织研讨会论坛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各省级业务主管单位、有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的分工任务要求,深入推进全省社会组织研讨会论坛活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规范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摸底(2013年12月上旬完成)

全面开展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普查摸底工作。各省级业务主管单位和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普查工作,分类梳理出依法依规依章程举办研讨会论坛的情况、取消主题重复、立项随意、效果欠佳研讨会论坛的情况和党政机关参与程度较深、财政负担较重的研讨会论坛情况,填报《规范社会组织研讨会论坛活动摸底普查表》,并于2013年12月10日前以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