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开发外包合同

程序开发外包合同

签订地点: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自动取药机(PLC编程、调试、接线、出图)事宜达成一致,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自动机(PLC编程、调试、接线、出图)

二、内容及要求:

1、开发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在10天内完成出电气图、PLC程序的开发、根据设计要

求进行项目的开发工作以及调试和接线的工作。

2、开发时间:

(1)启动日期: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即为项目正式启动日期;

(2)工期:10日。

、费用及支付方式

程序开发外包合同

付款方式: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开具与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同等金额的11%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转账方式向乙方预付人民币Y 5500.00(大写:伍仟伍佰元整)的合同款项;编程调试完成一周内或验收

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以先到时间为准),乙方开具与合同金额的50%尾款同等

金额的11%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转账方

式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人民币Y 5500.00(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有权利督促乙方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开发,有增加或修改内容双方需另行协商解决;在不影响进程的情况下,对于甲方的小规模变动的需求,乙方必须满足;若出现大幅度的变更,则甲乙双方商议延长开发周期;

(2)甲方完全拥有此次PLC程序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权、著作权等所有权利;

(3)甲方应当按照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开发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保密;

(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软件开发技术进行保密,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甲方有责任保密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乙方:

(1)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2)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3)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保密;

(4)乙方有责任对与甲方项目的接口规范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除甲方设备本身问题外,因乙方程序问题导致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

3、违约责任:

(1)甲方有责任按期支付乙方费用,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

延期一天,甲方将额外支付乙方总费用的0.5%作为补偿;

(2)乙方有责任按期向甲方交付程序源代码,实现项目中的所有功能,如因乙

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则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扣除乙方总费用的0.5%乍

为补偿。

五、终止合同:

合同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解除合同:

1、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

3、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4、因不可杭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仲裁:

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七、其它:

1、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更改PLC主要程序功能则由双方协商延长开发周期;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复印件与扫描件无效,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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