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对照检查材料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3)

(一)认识不到位。 (3)

(二)发现问题少。 (3)

(三)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 (3)

(四)监督执纪宽松软。 (3)

(五)上报材料过多。 (4)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

(一)政治站位不高。 (4)

(二)学习不够,检查不深入。 (4)

(三)指导培训不到位。 (5)

(四)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 (5)

(五)过分注重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 (5)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及对策建议 (6)

(一)加强学习,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6)

(二)改进方式方法,解决发现问题少的问题。 (7)

(三)强化培训指导,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 (7)

(四)动真碰硬,解决执纪不严的问题。 (8)

(五)建立长效机制,解决上报材料过多的问题。 (8)

让贫困人口脱贫,体现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是习近平总书记情之所系、心之所惦记,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职责的内在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实践。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牢牢将此项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尤其是镇办不能因为是基层就放松要求,务必层层夯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强化线索起底排查,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特别是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伸“黑手”的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要强化案件治本,推进“以案促改”,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源头治理、完善机制体制,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目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各级纪委要把握职责定位,敢于担当,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可当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扶贫领域监督执行问责工

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还是存在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还不够高,认识还不到位,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只是嘴上说重要,说服从,但总认为是小题大做,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不需要花大力气去落实。学习不积极,工作不主动,遇见问题不思考、不统筹,没有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同自身职责任务紧密结合起来。

(二)发现问题少。

检查方式方法不科学,巡察、专项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少,抓不住工作重点,浪费人力物力。工作连续性差,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促不到位,检查月月搞,问题回回在,有重检查轻整改的现象。

(三)基层监督作用难发挥。

基层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不了,有的根本不清楚在扶贫领域如何监督,监督什么,工作天天干,胡子头发一把抓,却没有一项抓住了重点。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

(四)监督执纪宽松软。

有片面群众观点,总认为群众工作难做,扶贫工作难做,

对基层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在扶贫资金项目上以个人不侵占、不挪用为标准,甚至还多方为违纪违规者开脱,执纪不严。

(五)上报材料过多。

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来,各级要求上报总结、调研报告和表册太多,基层纪委忙于完成上报任务都要加班加点,根本没有更多的时间具体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不高。

没有认识到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总认为脱贫攻坚工作与自身关系不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信访举报问题处理处理就行,将自己的业务工作与当前的重点工作剥离开,没有将脱贫攻坚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总的来说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了问题,没有急群众之所急,苦群众之所苦。

(二)学习不够,检查不深入。

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向不明。对各种扶贫政策规定、文件指标掌握不到位、不深入,监督检查重点不明确,业务不熟悉,发现不了问题。监

督检查只停留在表面,深入不够,不会监督,别人怎么汇报就怎么总结,深入村组、农户不够,在群众一线停留时间太少,听不到真实情况,没有“一竿子插到底”。同时,为了检查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督促不到位,认为走走形式,上级考核时说检查过就行。

(三)指导培训不到位。

各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怎么开展、围绕的重点是什么培训指导不够,视频会议虽然开到了村一级,但热一热就过了,大多基层纪委只是普遍跟风,报报总结、填填表,根本不具体开展工作。特别是有的乡镇纪委业务不精,指导不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分不清轻重缓急,有的被村上支书主任牵着鼻子走,不敢监督、不会监督。

(四)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

没有重新认识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职能,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特别是在纪律审查时执纪不严,不敢得罪人,老好人思想严重。认为现在每个人工作都不容易,都是一个地方的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害怕自己什么时候还会有求于别人,对于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在纪律处分上能从轻就从轻。同时对存在问题不深刻分析原因,提不出有效的对策建议,没有从建立长效机制上进行预防和治理。

(五)过分注重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

脱贫攻坚工作各级重视,变成了层层加码,然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上边千条线,可对于乡镇纪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来说就只有“一颗针”。每一项工作都压在基层纪委,而各种材料和数据的上报时间一般都比较紧急,有的数据甚至多头上报,多个部门要求统计,让基层疲于应付。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及对策建议

(一)加强学习,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学习,学好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文件精神,从中央纪委及各级纪委的文件、信息通报中学方法、受警示。通过学习,让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紧迫性和政治性,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的高度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从政治的高度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是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最大的政治任务,决不允许消极懈怠、讨价还价,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