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供电公司 )

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市公司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切实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持续规范供电服务工作,杜绝“三指定”及不规范收费行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落实省公司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杜绝“三指定”和不规范收费等各类违规行为。

二、认真学习国家能源局“三不指定”工作要求,树立政策红线,规范工作行为,做到“五个不发生”。

不发生指定或变相指定集体企业设计、施工的行为;

不发生指定或变相指定供货单位的行为;

不发生在其他有资质试验单位出具试验结果的情况下,强制二次试验并收取费用的情况;

不发生变相强制客户租赁设备;

不发生内部人员借工作之便影响或承揽客户工程、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严禁将推荐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使用;严禁私自更改客户付费方式;严禁向客户收取公司规定以外的各类费用,客户报修、报装严格执行“三免两不收”。

四、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履行压减流程环节、压减接电时间、压减办电资料等相关规定,履行一次性告知,保障客户知情权,受理申请即时录入,全面杜绝体外流转。

五、增强敏感意识,严格执行重要服务事项报告制度,不瞒报、不漏报、不拖延报告供电服务重要事项。

六、本单位如有发生违反上述承诺问题,将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自觉接受公司任何处罚。

供电所(盖章):

供电所长(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