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证明书
兹有本地区省(自治区、市)市(县、区)乡(镇)村(居)民,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地址:省(自治区、市)市(县、区)乡(镇)村(居)。婚姻状况:。其现生存的第一顺序及第二顺序亲属共有人。
父亲姓名:,年月日出生,地址:
母亲姓名:,年月日出生,地址:
配偶姓名:,年月日出生,地址:
子女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地址: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地址: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地址:
兄弟姐妹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地址: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地址:
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地址:
加盖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公章
年月日
注意:
1.上述亲属如有已死亡的在填写其姓名后请清楚注明“已死亡”。
2.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地址要与各人的身份证的地址一致(如没有达到年龄领取身份证的,则要与户口本的地址一致),不能有一字的错漏。
3.请附上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未达到年龄领取身份证的,则请附上其户口本或出生证复印件。
4.以上内容填写不能用圆珠笔,一律要用钢笔或签字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