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阜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要求,为加强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阜阳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李平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显义市政府秘书长

陈绪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文志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成员:潘典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朝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冬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贺兵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王明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显明市民政局副局长

边玉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郑长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长

时敏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杨士勇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日

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郑长灯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阜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

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局副局长郑长灯同志担任,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主任葛立明、市财政局社保科科长刘春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督查政策落实情况,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定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地区制度运行情况,地方试点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三)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精神;研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制定相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报进展情况;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四)领导小组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经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同意后印发,同时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五)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编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信息》,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并印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市直各有关部门。

(六)根据需要就相关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领导小组会议,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城乡基层党组织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的组织发动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组织宣传系统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相关政策等的宣传工作,在推进试点过程中做好城乡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面上的宣传要适度。试点县(市、区)的宣传要做深、做实、做细,做到家喻户晓;非试点县(市、区)的宣传要把握好力度和方式方法,正确引导舆论,避免引起攀比。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充实各级农保经办工作力量,负责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建设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促进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国

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提供农村和城镇户籍人口统计数据和组织确定户籍性质,并负责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以及市财政对我市参保居民的财政补贴资金,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基金管理办法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协助研究制定农村缴费困难群体的参保政策,并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工作。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部署、实施、督促、检查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研究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同成员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协助制定计生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优惠政策,鼓励计生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等工作。将每月的人口增减变动表报同级人社部门经办机构。

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协助做好农业人口的参保统计等工作。

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协助制定农村残疾人参保的优惠政策,落实重症残疾人基本情况统计,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部门协调;研究相关政策建议;督查政策措施的落实,掌握试点工作情况,并进行总结交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二)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情况,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试点工作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议题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研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就有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通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工作。负责编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简报》,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并印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进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工作数据统计。根据需要就相关重大问题开展联合调研,组织工作督查,召开专门会议。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国务院发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3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诚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77号文件精神,落实领导小组议定和交办事项。

2.深入基层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3.按规定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积极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交流必要的数据资料和信息,形成工作合力。

5.遵守保密纪律。

四、有关要求

请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收文后将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