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区河道采砂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水办政监〔2016〕14号)和2017年1月1日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桂平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区河道采砂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水办政监〔2016〕14号)和2017年1月1日颁布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维护我市河道采砂正常秩序,保障河道行洪和航运交通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桂平市水利局作为河道采砂主管部门,专门成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元雄 水利局局长
常务副组长:陆志业 水利局副局长
副 组 长:叶 林 水利局纪检组长
冯威文 水利局副局长
罗 艺 水利局副局长
刘志枫 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陈日湘 水政监察大队笫一副大队长
李 波 办公室主任
何 华 防汛办副主任
韦业光 水土保持站站长
罗富宝 计财股股长
谢学荣 工管站负责人
彭球全 监察室副主任
韦 民 农水股股长
卢栋远 设计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领导小组作出决策部署和要求,组织、指导工作的开展及汇总相关数据、材料。办公室设在水政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桂平市水利局副局长陆志业兼任,副主任由陈日湘兼任,联系电话:3385492。
二、职责分工
水利局是河道采砂主管部门,是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审批机关,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门分工如下:
(一)水政监察大队、水保站:负责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和违法查处工作,按照《广西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和《桂平市河道采砂巡查工作制度》要求,组织水政监察员定期巡查,每周1次以上,每个月4次以上,主汛期、节假日、敏感地段以及群众举报等视情况而定,巡查包括:巡查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做到巡有记载,查有文字、照片、录像等依据。
(二)工管站、计划股、设计院:配合检查小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设计院负责提供人员和车辆,工管站、计划股按照《广西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查处在水利工程管理管围内从事涉水违法活动,协调有关单位做好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
(三)财务股:负责落实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预算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整治工作正常开展。
(四)局办公室: 负责调配车辆和人员,对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汇报。
(五)防汛办:负责提供汛期预警信息,编制防汛预案工作,加强江河、水库和防洪堤(闸)的巡查,随时提供交通船只。
(六)农水股:加强供、用水安全监管,按照《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严格河道采砂船排放标准, 确保江河水质不受污染。
三、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河道采砂管理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规范有序开采砂石资源,保持河势稳定,确保行洪和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为推动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营造良好的水事氛围。
四、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使辖区范围内河道非法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职责分明,切实使全市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法制化。
五、整治范围
桂平市辖区郁江、浔江、内河、水库。
六、整治内容
(一)清查无证采砂船。
(二)整治近堤、近桥、危及航道、水利工程安全。
(三)依法取缔非法采砂。
(四)打击在河道里乱堆乱放弃石料,严重堵塞航道影响行洪安全行为。
(五)未经许可进行采砂作业,严重影响围边群众生产生活,群众意见极大的。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月8日-3月31日):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相关水事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同时,结合汛前安全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水库进行全面清理排查。
第二阶段(4月3日至6月30日):集中打击和整治督办。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水利局研究决定,由水利局机关二层单位抽派人员组成,共分成四个小组,各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行动期间一切车辆优先安排。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行为),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强化专案攻坚,从重突破一批违法水事案件。
第三阶段(7月3日至9月29日):对清理整顿和打击查处结果进行复核,对开展行动情况、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进行总结上报。
第四阶段(10月1日至12月28日):通过利用群众监督举报、明查暗访、突击巡查、有针对性等形式进行,对抗法、拒不接受处理的采砂船从事从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同时通过与海事、航道、公安、国土、交通、安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强大执法体系,齐抓共管,必要时发挥宣传媒体作用,对抗法、拒不接受处理的采砂船公开曝光。
第五阶段(12月31日至2018年1月31日):总结阶段,水利局对本年度河道采砂整治行动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对策及建议进行全面总结,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形成书面材料向上一级政府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