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扶绥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县城区小街、小巷、小区的环境秩序卫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扶创城办〔2016〕1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扶绥县国土资源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17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扶绥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县城区小街、小巷、小区的环境秩序卫生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扶创城办〔2016〕1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凌云川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 海 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黄发亮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黄甫东 规划管理股股长
黄明东 耕地保护股股长
黎家宁 地籍与测绘管理股股长
龙友香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连钰钦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沈 亭 技术服务站站长
黄志勇 地质环境矿产管理股股长
姚高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股负责人
马帅明 国土资源收储交易所所长
温育清 纠纷调处股副股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指导全局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我局在创城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发亮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检查督办。其它成员由各股室、二层机构人员组成。
三、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自治区文明县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为目的,配合县委县政府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使我局及卫生责任区脏、乱、差面貌得到较大改观。
四、整治范围
(一)局机关大院
(二)局机关临街卫生责任区
(三)秀湖小区主干道及巷道
五、整治标准
(一)责任区地面、电讯通讯杆线、集线设备面板及墙体立面干净、整洁,无乱贴无画,无非法小广告。
(二)小区道路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裸露黄土和碎石。
(三)道路两侧无乱排污水、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摆乱卖等现象。
(四)人行道及树底无枯枝落叶,无人畜粪便。
(五)大院内无积水、淤泥,大院及临街卫生区车辆停放统一、规整。
六、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
为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分四个小组,小组成员各相关股室人员组成,整治工作分组轮流实施。
第一小组:局办、规划利用股、地籍股、耕保股、征地办
第二小组: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矿政股、档案室、收储交易所、司机室
第三小组:执法监察股、财务室
第四小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技术服务站、调处股
整治时间原则上在每周二早八点进行,由各小组轮流开展,如遇节假日顺延,特殊情况由局办另行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卫生整治形成常态化,各股室负责人要按规定时间带领本股室人员开展卫生整治工作,局办公室负责随时督查考勤。
(二)各股室及二层机构根据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做好卫生整治工作,由各股室股长或负责人自行组织本股室人员开展整治活动。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责任股室在整治过程中应相互配合,不得扯皮推诿,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卫生整治与年终绩效挂钩。卫生整治工作纳入我局日常考勤和年终绩效考评目标,作为集体或个人年底绩效奖的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