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2015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食药办食流〔2015〕6号)工作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2015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2015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食药办食流〔20156号)工作要求,制定《2015年银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度市局下达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工作任务,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危害与风险,通过运用抽检和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提升我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和控制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自治区本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任务

2015年自治区局下达银海区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为52批次。具体任务分配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1号)文件附件8-1

(二)市本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任务

2015年市本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具体任务任务分配详见市局下发的各季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市局本级不安排风险监测和快速检测任务。

(三)快速检测任务

2015年自治区级下达我区食品流通环节快速检测任务为610批次。其中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已完成80批次(北食药办食流〔20151号),剩余530批次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定期开展。快速检测任务分别于330日、630日、930日、1230日前分4期完成,在630日前完成全年快检任务的50%

三、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局下达的银海区监督抽检任务,其抽样、送样、填写样品采样信息、检测结果的汇总及撰写分析报告由承检机构负责,各个乡镇食药监所派出执法人员协助抽样。具体承检机构为北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市级安排的监督抽检任务,根据市局每个季度下发的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由局食品股负责制定本辖区的抽检计划、联系相关承检单位;各乡镇食药监所应根据每个季度具体任务分配情况,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抽检任务,同时,及时收集整理及上报检测结果情况。局食品股负责撰写分析报告报市局食品流通科。

(三)快速检测

快速检测任务由各乡镇食药监所、局稽查大队负责完成,其中稽查大队负责投诉举报、案件查办中需要进行快速检测时的抽样与检测工作。开展快速检测工作,被抽样单位应全面覆盖农贸市场、菜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小杂食店,要积极扩展检测项目,避免快检品种、项目过于单一。各乡镇所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快速检测,每季度完成快检任务安排见附件1,并分别于325625925日和1225日前分别将每季度快速检测情况统计表(附件2)、快速检测台帐以电子版报送局食品股。

四、组织实施与后处理

区局稽查大队负责组织对本级开展的抽检监测及快速检测不合格后处置工作,处理结果报送局食品股,局食品股抄送市局食品流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