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方案】邯郸市201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201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实施方案为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延续优秀传统文化,留住文化之根,弘扬城市之魂,促进邯郸繁荣与发展,按照省政府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方案】邯郸市201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文化方案】邯郸市201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2015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保护


为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和延续优秀传统文化,留住文化之根,弘扬城市之魂,促进邯郸繁荣与发展,按照省政府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规划引领、有序实施、科学管理为基本原则,保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整体风貌与格局,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凸显名城名镇名村价值特色。进一步做好传统建筑保护、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综合治理,促进我市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与城镇建设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街巷、体现城市建设和现代化工业发展历程并最具代表性的工业遗产以及名城、名镇、名村等。

(一)名城保护。继续实施串城街和新华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的丛台酒厂古酒窑、普济桥、邯郸大酒店、中国名梦馆、毛主席专列停靠休息处等5处历史建筑修缮;保护赵邯郸故城中赵王城遗址,实施西城西垣南城门保护工程及3号台的考古挖掘,完成遗址公园内赵文化博展馆布展工作;完成邯郸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战略研究项目;组织好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相关课题研究;完成串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及大名府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二)名镇名村保护。根据省政府相关规定和时间节点要求,按照年度保护工程实施计划,对广府镇、大社镇、固新镇、冶陶镇、伯延镇等5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阳邑镇、天台山镇等2个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以及偏城村、花驼村等2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赤岸村、王金庄村、岭底村、宋家村等4个河北省历史文化名村进行全面保护。完成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一)市建设局(市名城办):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督导;负责对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国家、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申报工作;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年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程计划,商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负责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战略研究工作;督促完成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相关课题研究。

(二)市规划局:完成串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并报市政府审批;督促和指导有关县(市、区)完成名城保护规划、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等详细规划编制,做好各项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为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审批和抢救修缮工程的督导落实;提供文物保护单位保存情况等相关资料;参加历史建筑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提名和审定;指导各县(市、区)完成历史建筑和近现代建筑的认定、公布、档案建立和保护标志设立工作。

(四)市财政局:落实本年度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程专项资金。

(五)市名城委专家委员会: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有关事宜进行论证和评审,对历史建筑修缮进行可行性研究与技术指导,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六)丛台区政府:做好串城街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民居建筑修缮和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实施基础设施改造。

(七)峰峰矿区政府:确保保护工作落实到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新华路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大社镇的保护工作。

(八)马头经济开发区管理处:做好中大街历史风貌街区的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

(九)武安市、永年县、涉县、肥乡县、磁县政府:完成本县(市)内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

(十)大名县政府:完成大名府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

(十一)市公用事业局:做好串城街历史文化街区的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十二)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做好串城街历史文化街区权属内历史建筑的修缮整治及设施改造、环境治理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重要的任务目标,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监督管理职责;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加强联系、团结协作,按照各自职责狠抓落实,确保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投入,保障实施。要建立以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要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缮以及历史建筑的普查、规划和调查等工作;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要对保护工程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同时,要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争取上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等,并鼓励和吸引民间资金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

(三)健全机制,强化管理。要强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行政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做到依法行政,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违法行为;要完善监督机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保护工程项目的巡查,使保护工程项目落到实处并按时完成。

(四)加强宣传,深入研究。要利用新闻媒体以及采取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重要意义和邯郸名城的重要价值、文化特色等,提高社会各界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的关注度,了解保护工作的原则与方法,形成正确的保护工作意识;要积极组织有关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高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借鉴其他省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开展专项研究,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