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办法】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全文完整)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自主改革工作要点》的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乡镇和区政府各部门。二、考核积分办法(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办法】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府办办法】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全文完整)



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自主改革工作要点》的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和区政府各部门。

二、考核积分办法

(一)信息公开工作实行积分考核,区直部门和乡镇分别排队。

(二)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数量和内容为量分标准,按体裁共分925项,其中“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规划总结”每条计5分,“行政执法”、“统计信息”和“财政财务”每条计3分,“政府文件”每条计2分,“工作动态”及其他类每条信息计1分。

(三)积极主动规范公开申请政府信息的,每次计10分。

(四)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善每条扣2分。

(五)无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漏项,体裁分类不正确,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不报告,每次分别扣5分。

(六)不公开年度报告、不积极主动规范公开申请信息,每次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肥乡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201158号)进行问责。

(七)未经审批公开信息、未进行保密审查公开信息每次扣10分;造成泄密事件的每次扣20分,并按照《肥乡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201158号)进行问责。

(八)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每次扣20分,导致败诉的要按照《肥乡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201158号)进行问责。

三、结果运用

(一)每季度对各乡镇和区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各单位考核得分情况报相关区领导。

(二)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每年评出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