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方案】九台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方案【完整版】

九台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吉防范打击金融诈骗办字〔2015〕5号)及长春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方案】九台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银行方案】九台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方案【完整版】



九台区非法集资风险排

查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吉防范打击金融诈骗办字〔20155号)及长春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

1.投资管理类、资产管理类公司;  

2.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  

3.非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咨询、保险代理、房地产中介、投融资中介及第三方理财等信用中介机构;  

4.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典当、融资租赁等资金密集型行业企业;  

5.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组织;  

6.本地其他新兴金融创新及高风险行业企业;  

7.非法集资活动高发地区户籍人员在本地注册登记的高风险行业企业、外地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本地所设分支机构。  

(二)重点区域。

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区、金融聚集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商圈等重点地区和复杂场所的排查力度;对涉案群众曾进京和在我区上访且问题尚未解决的,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非法集资案发地重点进行排查统计。  

(三)重点行为

1.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账外账户;  

2.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  

3.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  

4.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二、排查分工和方法  

(一)排查分工

1.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排查活动组织、协调、汇总、验收等工作;  

2.区金融监管部门和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重点领域排查;  

3.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区金融办)负责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4.区经济局负责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典当行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5.区工商局负责对辖内投资管理类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类投资咨询中介机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6.区住建局(房产处)负责对房地产中介公司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7.区发改局负责对已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8.区农业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9.区教育局负责对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10.区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  

11.区公安局负责对排查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非法集资犯罪线索进行核查,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依法立案侦查;  

12.人民银行九台支行、九台银监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落实,对涉及我区的有关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二)排查方法

1.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本辖区排查方案,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排查。区行业主(监)管部门、区金融监管部门制定本系统排查方案,调动基层组织力量开展风险排查。  

2.社会力量排查。各相关单位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等方式,发动公众全方位落实排查工作。  

3.重点抽查。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把非法集资排查作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协调,加强人员力量,适当安排工作经费,责任到人、行动到位,切实抓好本次非法集资专项排查行动。  

(二)做好分类处置

此次排查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统一交由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收到线索后区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线索进行核查、分类处置。对处于非法集资活动初期、数额不大、人数不多、集资款项全部投入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约谈能及时清退集资款本金的,可进行规范整改,以挽回集资群众损失,减轻善后压力;对严重非法集资犯罪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重视宣传教育配合,增强排查效果

要将排查和宣传相结合,以宣传促排查,以排查促宣传。要充分借助新闻媒体报道宣传风险排查活动,扩大影响,震慑犯罪。各主(监)管部门在深入企业排查时要配合开展宣传教育,介绍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被排查企业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是违法、犯罪行为。  

(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要认真落实责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处置涉法涉诉问题,有效引导涉案人员思想情绪。要高度关注和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群体的涉稳动态,加强情况沟通和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  

(五)认真总结分析,及时上报情况

各部门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认真分析本部门非法集资形势,提出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