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绿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绿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排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结合我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绿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绿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精选】



绿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排查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贯彻省、市关于推动绿色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围绕区第五次党代会关于打造生态休闲魅力之区的战略构想,努力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建设美丽幸福新绿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齐抓、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群众参与;先治标、后治本,先当期、后长远,实现标本兼治、长效治理。

三、实施步骤

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排查梳理阶段(41??415日)。大力宣传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政策和“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行动。对标环境保护各项要求,围绕“水、气、声、渣、环境及环保信访问题”六个方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档立册。

2.问题整改阶段(416??630日)。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按照问题属性和属地进行任务分解,由主要责任部门(属地)逐项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并列出时间表,掐表作战。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全程督查。

3.巩固提升阶段(71??710日)。组织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大检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属地)作出情况说明,明确整改期限,进行跟踪整改。同时,要建立长效化管理办法,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重点任务

(一)防治水污染

1.建立污染水体档案。

1)排查建立污染水体档案,确定排污口类型,明确污染成因,报区农业局制作水体污染分布图,对污染水体排污口统一编排序号。

责任部门:各镇街开发区、农业局;完成时限:510日前

2)污染问题属于企业直排的,报区环保分局依法关停并督促整改;属于地产项目、市政工程的,报区住建局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报市建委协调解决。

责任部门:各镇街开发区、区环保分局、住建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3)农业局组织检查污染处理情况,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各镇街发现问题一并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

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全年

2.治理黑臭水体。

1)已经认定的17处黑臭水体:

①完成林园公园水体治理。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完成时限:1130日前

②完成双龙沟基本消除黑臭目标。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完成时限:1231日前

③协调配合市建委完成绿园明沟等14处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目标。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征收中心;完成时限:1231日前

④协调配合市水利局完成新凯河基本消除黑臭目标。

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完成时限:1231日前

2)未经认定的39处水体:

排查梳理基本情况,完成水体质量监测,出具监测报告。

责任部门:区环保分局、住建局、农业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3)具体污染点治理:

合心镇域内四间排干污染问题,由绿园经济开发区负责,责令企业达标排放。三间沟污染问题,由区农业局负责协调市水利局,争取资金建设干管截污工程。大谷家沟污染问题,由区环保分局负责协调市环保局介入,协调宽城区解决;西新镇域内民丰沟污染问题,由区住建局负责协调市建委尽快组织工程立项、施工;城西镇域内跃进小区、宜居家园小区生活污水处理问题,由区农业局负责接入跃进村排涝工程管网,由区住建局负责协调市建委并入宽城区干管截污工程。高家水库污染问题,由区住建局协调市建委纳入宽城区镜水河干管截污工程。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1230日前

4)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督查,编发督查通报。

责任部门: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全年

3.落实河长制。

1)制定《绿园区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分河分段确定并公示各级河长,编制《绿园区河长制河库名录》,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图”的河库信息数据库。

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2)编制绿园区主要河库治理保护规划和“一河一策”,推进绿园区河库信息平台建设。

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完成时限:1231日前

4.建设污水处理厂。

研究采取PPP模式建设合心、西新两个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确保今年建成通水。

责任部门:合心镇、西新工业集中区;完成时限:1231日前

5.清洁河道。

1)清理纳入全区专业化保洁范围的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和平公园、四季青钢材市场范围内的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由正阳街道办事处、林园街道办事处分别负责)

责任部门:区市容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2)清理各镇街辖区环卫保洁范围内的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各镇、街;完成时限:630日前

3)清理水利施工范畴内的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市容局、农业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4)区市容局组织河道及周边环境卫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

责任部门:区市容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全年

5)集中清理后,成立河道环卫保洁队伍,建立日常巡查、长效保洁机制,巩固清洁效果。

责任部门:各镇街、区市容局;完成时限:全年

6.规范禽畜养殖。

1)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禁养区划定方案。

责任部门:区环保分局、农业局;完成时限:531日前

2)对14户规模养殖户和280户养殖专业户逐一排查,组织禁养区内养殖户有序搬迁。

责任部门:区农业局、环保分局、各镇街;完成时限:1231日前

3)按期完成畜禽粪污储存池建设,尽快投入使用。针对禁养区外的规模养殖户,引导自建储粪池;针对规模较小的养殖户,引导自建储粪池。

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各镇街;完成时限:630日前

4)加强日常管理,严禁畜禽粪便散排散放,区农业局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

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各镇街、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全年

7.解决市政管网雨污混排。

协调市维管中心,力争将区管街路13条雨污合流排水管线列入市政管网设施升级扩建计划,合理衔接并网,解决雨污合流导致的水体污染。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完成时限:1231日前

(二)防治大气污染

1.改造并网燃煤锅炉。

1)对剩余11台燃煤小锅炉进行淘汰撤并。(位于拆迁地块内的6台与地上物一并拆除,位于部队范围内的4台、位于长春工业技术学校内1台,加快明确权属,第一时间完成改造或拆除。)

责任部门:区环保分局、住建局;完成时限:1030日前

2)定期检查,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未经审批的小锅炉,立即取缔。

责任部门:区环保分局、住建局;完成时限:全年

2.淘汰黄标车。

按市要求进度,依法取缔剩余2157台黄标车,加强政策宣传,设置黄标车卡点,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进行强制报废。

责任部门: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1230日前

3.治理扬尘。

1)集中整治施工现场扬尘。加强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实现施工现场全围挡、施工路面全硬化、进出车辆全冲洗、渣土运输车辆全封闭、扬尘作业全洒水。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2)集中整治市区道路扬尘。加强常态化管理,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力争主要街路机械化吸扫洒水作业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区市容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3)城管办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

责任部门:区城管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全年

4.整治露天烧烤。

1)全面落实城市管理“街区制”,集中整治全区244家商户露天烧烤行为,建立工作台账销号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逐级包保,规范烧烤商户营业行为,严厉打击、有效杜绝露天烧烤现象。

责任部门:各镇街;完成时限:630日前

2)区市容局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

责任部门:区市容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全年

5.推进秸秆禁烧。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村民妥善处理农作物秸秆,严查焚烧行为,减少烟尘污染,确保消防安全。区农业局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结果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编发督查通报。

责任部门:区农业局、各镇街、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全年

(三)防治噪声污染

1.集中整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严查非法夜间施工。

责任部门:区住建局、环保分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2.集中整治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商业噪声等污染,强化日常监管。

责任部门:区环保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工商分局、区市容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3.各镇街发现噪声污染行为,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下发整改通知。

责任部门:各镇街、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全年

(四)防治废渣污染

1.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监督管理,将区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纳入全国固废信息管理系统。

责任部门:区环保分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2.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及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加强危险废物日常管理。

责任部门:区环保分局;完成时限:全年

(五)治理环境卫生

对全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加强河道、沟渠周边环境卫生清理。各镇街将清理后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由市容局统一清运。

责任部门:区市容局、各镇街;完成时限:630日前

(六)梳理解决环境保护涉访问题

梳理环保涉访问题,明确涉访案件的主要诉求,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与各相关部门进行案件对接,制定解决措施,做好化解工作。

责任部门:区环保分局;完成时限:630日前

(七)开展群众性主题活动

要切实增强群众主人翁意识,各镇街负责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做环保主人,创清洁绿园”环保主题活动,发动群众为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及时发现并反映问题,引导群众自觉爱护环境,抵制损害环境行为,对恶意破坏环境行为进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要全面梳理,深入研究,科学处理,及时反馈。

责任部门:各镇街;完成时限:630日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区委常委会议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生态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政府对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环保工作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调度。将环保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加强工作调度,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考核问责,切实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抓行业必须抓环保”,从实际出发,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组织指导本行业、本部门,研究、调度、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研究解决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涉环保问题信访等问题,及时与其他部门、属地沟通信息,开展联合行动,有效落实各项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

(三)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类信访案件等各项重点工作。各镇街、区直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定期调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联防联控等各项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督导管理,建立部门、属地互检机制,形成工作效能督导推进体系,确保每项工作有检查、有督导、有责任、有落实。

(四)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街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浓厚的环保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加入环境保护行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环境保护的相关信息。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充分发挥群众对环境问题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