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办法】杭州市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办法(全文)

杭州市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推动我市城区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根据绿地基础条件和管理体制差异,将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对象分为两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办法】杭州市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办法(全文),供大家参考。

【城管办法】杭州市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办法(全文)



杭州市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推动我市城区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根据绿地基础条件和管理体制差异,将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对象分为两类:

A类对象:上城区政府、下城区政府、江干区政府、拱墅区政府、西湖区政府(含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

B类对象: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富阳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区河道监管中心。

考核对象及其分类根据绿化管理体制变化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考核内容

城区绿化综合考核内容由基础考核和奖惩激励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考核

基础考核包括绿化养护、绿地建设、绿化管理和义务植树等4个方面内容。

1.绿化养护:包括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质量、附属绿地养护管理质量、绿化抗灾应急工作、古树名木保护、日常养护工作台账和其他绿化养护工作落实情况等6项具体内容。

2.绿地建设:包括年度扩绿任务完成情况和“美化家园”等绿地提升改造工程效果等内容。

3.绿化管理:包括绿化权力事项运行、电子化平台建设、绿化工程招投标管理、绿化执法管理等内容。

4.义务植树:包括义务植树建卡率、尽责率和绿地认建认养、绿化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

(二)奖惩激励

主要包括“最佳、最差”公园、道路、河道、高架绿化评比,市绿化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获奖情况,以及绿化科技、管理创新创优等方面内容。

三、评分标准

根据评分细则,按照定量和定性、基础考核和奖惩激励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按项评估计分的评分办法。

基础考核部分采取百分制,其中绿化养护占60分,以市绿化管理部门日常检查、评比情况为主要评分依据;绿地建设占20分,以市绿化管理部门年终开展的扩绿现场核查,以及绿化改造提升项目检查情况为主要评分依据;绿化管理占10分,以半年度现场检查与案卷查阅情况为评分依据;义务植树占10分,以年终抽查义务植树建卡率和检查台账情况综合评价计分。

奖惩激励部分采取赋分、减分制,其中获得“优胜”、“最佳”、“示范”公园、道路、河道、高架绿化的,每项加0.51分;评为“最差”公园、道路、河道、高架绿化的,每项扣1;如当年无单位被评为“最差”公园、道路、河道、高架绿化的,对排名末位的单位每项扣0.5分。在市绿化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绿化竞赛中获奖,或主持开展园林绿化科技和管理创新项目取得实效的,每项可加0.10.5分。

城区绿化综合考核评分细则由市园文局另行制发。

四、组织实施    

城区绿化综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具体由市园文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文明办等单位按以下程序实施考核。

(一)单位自评

每年年终,被考核单位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对照本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进行逐项自评,形成总结材料,并将总结材料、工作台账报市园文局。

(二)组织考核

由市园文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三)结果审定

根据考核得分高低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排序,形成初步考核结果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对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并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城区绿化综合考核结果分三个等次:按得分排名,年度绿化最佳管理单位A类、B类各1名,绿化优秀管理单位A2名、B3, 绿化达标管理单位若干名。被考核单位总分低于70分及因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定为不合格。杭州市城区绿化综合考核结果由市政府通报。

五、整改督查

年度绿化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根据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必要时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本办法自201671日起施行。前发《转发市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0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