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改造方案

微生物实验室改造方案

一、建筑设施要求

依据《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准则》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门的要求

能自动关闭

有可视窗

2、实验室的通风要求

人工通风系统,对气流进行组织,形成定向气流,气流从洁净区向污染区方向流动,实验室排出的空气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排出。

3、层高要求

实验室层高的要求应根据实验人员的舒适度、能源消耗及设备高度等因素来确定。采用送排风(气流组织)的话,则以

2.5~2.6M为宜,但同时应考虑设备技术夹层,其高度为1.2~1.5M或更高,保证送排风管道的铺设与检修。

4、开间大小

污染区(检测区)以15M2左右为宜,过大不仅浪费,而且会增加气流组织的困难。缓冲区以2~3M2为宜,准备区(半污染区),不宜过大。

5、地面与墙面要求

实验室地面选材要求采用耐腐蚀,耐磨损、易清洁的建筑材料,生物安全实验室需要满足整体无缝隙要求,地面采用PVC地胶。生物安全实验室墙体选用厚度薄、保温性好、施工方便、牢度有保障的新型轻质板材及吊顶无缝密闭处理,有利于今后实验室的改扩、建。

6、设备配置

生物安全柜(B1或B2型)、高压灭菌器、检测相关设备

7、其他要求

BSL-2实验室的照明可采用吸顶式密封防水设计,尽量减少积尘,光照要求不眩目、刺眼,光线柔和。还须安装紫外消毒灯至少1盏/间。

入口处装有感应流水装置,安装洗涤池1个

实验室应装置恒温设备,室温保持在20-25℃。

二、建设施工要求

建设应由具有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经验的单位承建,在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及用材等方面进行监督与质量控制,最后应对建成的实验室进行工程质量的验收。

实验室建筑施工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不产尘、不产菌

2、不积尘,不积菌

3、容易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