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战略合作协议书

旅游战略合作协议书

旅游战略合作协议书【1】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

为携手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近日公司与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控股")签署了《黄山旅游与祥源控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在资源整合、品牌拓展、项目推进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于?2002?年,法人代表俞发祥,注册资本90万元。该公司是一家以构建旅游目的地为战略目标的综合型控股集团,经营业务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日用电器制造、茶业。目前该公司所属成员企业?40?余家。

本协议对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意愿?

合作双方基于对未来国内旅游市场、旅游行业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共同认识。

基于一致的战略诉求点,双方在旅游景区、客运索道以及其他旅游项目方面存在合作机会,未来在资本运作方面也有进一步的合作空间。

?(二)合作内容

1、通过招拍挂流程,以租赁的形式引进祥源旗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云谷山庄(位于黄山云谷索道下站附近)进行改造提升,以丰富黄山的旅游产品。

2、景区、索道及其他旅游项目:甲乙双方在现有的旅游项目中寻找合作基点,并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合作寻找旅游项目、共同推进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给对方合作机会。

3、资本运作方面:甲乙双方可就资本运作等其他方面尝试开展深层次、多方位的合作。

4、宣传营销方面:甲乙双方应充分运用该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借助双方的宣传平台,加强宣传合作,如形象宣传、产品宣传、品牌塑造等。

?5、甲乙双方同意,就上述合作事宜,由双方在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另行协商具体合作条件及合作办法,并另行签订投资合作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细则性协议。

?(三)权利与义务

1、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组建专业管理团队,制定运行管理制度,提供专业技术标准等,为合作项目运营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