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请求保留户外广告牌报告

关于请求保留户外广告牌的报告

市城市管理局:

白云村村民,为赣州的城市建设作出了巨大的牺牲。位于赣南大道贡江大桥300米左右的一块地,是我村仅剩的几块集体土地。为了生存和稳定,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我村通过招商合作在这块地上建起了临时性的花木场并竖起了一块单立柱双面广告牌。专门宣传苗木商情。当时建广告牌时,赣南大道指挥部也有人来阻止过,后来我们作了解释这块牌子定位是在村集体土地上并不属于道路红线范围,后来他们就没有再过问,城管也一直没有管过来。现在二大队的同志发了通知要求我们要拆除,请贵局站在我村在自己的土地上,又未占道路红线,加上基层要吃饭要稳定的角度。恳请保留这块广告牌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报告

白云村刁子坑村民小组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