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信系统录入流程及注意事项

企业征信系统录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征信系统信息采集的范围和内容

采集信息范围包括:信托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及全部信托贷款业务。

采集的信息内容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信贷业务信息和财务报表信息。

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借款人概况信息、资本构成信息两部分内容。

信贷业务信息包括:贷款合同信息、借据信息、还款信息、展期信息、欠息信息及担保信息。

财务报表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二、采集频率和时点

信托公司按天进行数据报送,当天发生的业务数据最晚上报时间为下一个工作日结束,即“T+1”结束前上报,其中“T”代表信托公司业务发生的时点。

三、企业征信系统录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企业征信系统网址

http://192.168.5.244/Register/welcome.html

(二)企业征信系统录入流程及注意事项

1、借款人概况信息

进入系统主界面,信贷业务维护—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人概况信息—新增,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后,点击提交,如图。

在此过程中,注意:

(1)借款人特征,大中小微划型按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确定,与其他监管报表保持一致;

(2)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版)》确定,与其他监管报表保持一致;

(3)营业执照到期日期若为长期,以9999-12-31报送。

2、借款人资本构成信息

新增借款人,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后,信贷业务维护—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人概况信息—查询,找到该笔借款人基本信息,点击查看,并录入注册资本、资本构成、高管人员以及财务报表信息。

(1)录入注册资本并提交,注意注册资本金额单位为万元。

(2)录入高管人员信息。

(3)录入资本构成信息,注意金额单位为万元,出资方贷款卡编码、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注册号不能同时为空。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出资方类型”选择“非企业”。

(4)录入财务报表信息。

法人企业财务报表的报送,对于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必须按要求上报三个报表,中小企业必须上报资产负债表。

3、录入信贷业务信息

信贷业务信息包括贷款合同信息、借据信息、还款信息、展期信息、欠息信息及担保信息。(1)录入贷款合同信息

借款人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进入主界面,信贷业务维护—贷款业务—贷款合同管理—查询,可以在列表中找到该企业,点击进入,新增,填写贷款合同信息。

(2)新增贷款合同信息并提交后,首先维护贷款金额信息,然后新增担保信息,最后填写借据信息。

(3)如果发生还款,需要录入借据还款信息。

主界面,信贷业务维护—贷款业务—贷款合同管理—查询,找到借款人及还款对应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据,点击“借据还款”,填写还款信息后提交。

(4)如果发生借据展期,需要录入借据展期信息。

主界面,信贷业务维护—贷款业务—贷款合同管理—查询,找到借款人及还款对应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借据,点击“借据展期”,填写展期信息后提交。

(5)贷款业务结清后,应该上报业务结清信息。

贷款业务结清后,应当将主合同中的“合同有效状态”置为“否”上报,在该笔贷款合同信息界面,点击“变更”,将“合同有效状态”置为“否”即可。

担保结清后,在担保合同界面,点击“变更”,将担保信息中的“合同有效状态”置为“否”。(三)其他填报需要注意事项

1、系统中,同一笔业务包括贷款合同、担保、发放多笔借据、对应借据的多次还款、展期。按照业务录入的前后顺序,业务发生日期是有一定顺序的。

新增和变更业务时,业务发生日期必须大于已经录入的整笔信贷业务的最新业务发生日期。如已入库借据1的业务发生日期为2007-04-01,借据1下的已入库还款的业务发生日期为2007-04-11。这时如新增借据2,业务发生日期必须大于2007-04-11,其它记录也类似。

修改和删除业务时,只能对整笔信贷业务中业务发生日期为最新的记录进行删除。如新增借

据1的业务发生日期为2007-04-01,借据1下的还款的业务发生日期为2007-04-11。借据2的业务发生日期为2007-04-12,借据2的还款的业务发生日期为2007-04-20。以上记录都已经入库,此时不能修改和删除借据1的还款。如要修改或删除借据1的还款,必须首先将借据2的还款删除。

2、担保业务正确的录入方法:

1)录入主业务时,系统不允许手工修改“担保标志”数据项,系统将“担保标志”默认为“否”。

2)如果该主业务有担保,直接在主业务界面上点击“新增保证”(或“新增抵押”、“新增质押”)录入有效担保信息,这时主业务记录中的“担保标志”会自动变更为“是”。

3)当主业务结清时,将标识主业务结清的状态变更为“否”。(贷款合同有效状态)

4)当担保结清时,在“担保业务”界面上找到该担保记录点击变更进入将担保合同的“合同有效状态”变更为“否”,主业务记录中的“担保标志”会自动变更为“否”,无需手动修改。

3、下列数据项不能通过“修改”来纠错:

业务信息记录中的“金融机构代码”、“贷款卡编码”、“业务发生日期”、“合同编号”、“借据编号”、“还款次数”、“贸易融资协议编号”、“融资业务编号”、“保理编号”、“票据内部编号”、“保函号码”、“信用证号码”、“承兑协议号码”、“汇票号码”等关键数据项不能通过“修改”功能进行纠错。如果这些数据项错误,最好将整笔业务批量删除,再重新录入。

4、涉及无贷款卡的法人作担保,可以先申请贷款卡然后再上报主业务信息和担保信息。

5、办理贷款业务前,必须取得借款企业同意将该笔贷款录入征信系统的授权书以及相应担保企业同意录入担保信息的授权书。

6、关于报送时间,要求每天15点之前报送前一工作日贷款数据,否则,视为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