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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财力证明要在报名前3个月内开具,是指报名开始日还是报名
那一天呢?
A:以报名开始日(5月14日)往前推3个月,也就是开立日期要在2
月14日以后。请注意,来台湾是不能打工的,因此必须有足够的
经济基础,才能来读书。以下是有关开立财力证明的相关说明:
1.考生本人或父、母亲一等亲的户头于报名时有10万元人民币(3
个人加起来10万人民币也可以)(等值的外币也可以)。
2.银行、信用合作社、中国邮政等金融机构,开立的定存、活存
存款证明都可以。
3.或是账户历史明细清单最后一笔余额有10万元人民币。
4.10万元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也可以。
5.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代替财力证明。
6.有价证券证明不建议代替财力证明,因为金额会波动。
7.所开立证明需要有开立单位的公章。
※ 财力证明:不要求冻结、不要求存多久。不用开亲属关系证
明,将父母得资料填在报名表的「亲属状况」即可。
※ 繳費及上傳繳交:2012.05.14-2012.06.21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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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2012學士班:
开立日期要在2月14日到6月21日之間的儲蓄存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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