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018年度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情况自查报告

区纪委:

2018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工作部署,为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全面推进我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坚强保证。现将2018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总结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基本情况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落到实处。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向分管领导寄发《责任分工报告书》,向业务科室寄发《牵头部门任务函告书》,并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领导班子成员或各单位(部门)寄发《落实责任制建议书》,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

(二)突出政治建设,着力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十九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扩大学习范围,第一时间将十九大精神学起来、讲起来、传起来、干起来、实起来,先后组织6次集体学习,以“一把手”上党课宣讲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头脑风暴讨论会、党支部实地参观走访活动为主打,同步组织开展收集“总书记对我影响最深的一句话”、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评自测、学习长篇通讯《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等活动,在机关内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三)强化廉政教育,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根据“清廉温州”“清廉鹿城”建设要求,制定《温州市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清廉建设工作方案》,将清廉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和“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深化年行动,严格实行报备制度,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廉洁承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上半年实现“三公”经费零支出、会议费零支出、培训费出1.92万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干部任用条例》,上半年,共计研究31个“三重一大”事项,程序到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谈心,分管领

导与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通过及时提醒,批评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上半年,累计谈话32次,涉及32人次。

(四)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温州市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强化阳光政务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截止目前,我办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公示公告91条,其中征收公告9条,政策法规1条,补偿决定1条,中介机构63条,其他公告公示17条,办理区人大建议主办件2件,会办件1件,区政协提案主办件4件。强化监督,维护群众权益,妥善处理网络问政46件、热线服务6件、浙江省网络信访平台14件、来信来访11件。

(五)明确主体责任,着重推进重点工作。一是城中村改造。2018年计划完成改造X户,截止目前,全区累计完成签约X户,腾空X户,拆除X户,其中XXX、XXX实现整村签约,XXX、后京XXX已整村拆除。二是项目清零。2018年全区城中村改造及重点工程项目未“清零”建筑任务共X处,截至目前,已完成X处,其中2015-2016年攻坚村范围“清零”攻坚行动任务数X处,已于6月底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清零”任务;三是安置提速。根据2018计划指导相关街镇实施单位在规定时间节点前保质保量完成X个项目共X户的认购和X个项目共X户的交付使用。截止目前,已完成安置方案编排X例,完成X个项目共X户3210套的认购。

二、存在不足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把“不出错”的履责底线变成履责追求,扎深“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陷入“好人主义”的怪圈。

(二)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过多依赖上级的布置和推动,习惯于“上传下达”,以文件来落实责任,经常照搬照抄,通常是上级说什么就做什么,开展活动紧一阵,不开展活动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创新性、主动性和持久性。工作内容泛化,党员干部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待强化。在研究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部署不够到位,对日常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廉政提醒力度有待加强。廉政防控机制落实力度不够,干部职工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惯性思维,在日常工作中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四)作风纪律督查力度有待加强。单位内部正风肃纪督查力度不够,督查过程中存在不敢得罪人的思想;科室负责人对工

作人员工作作风提醒教育力度不够,部分人员纪律规矩意识依然不强。

(五)机关廉政品牌打造有待拓展。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满足于按部就班,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和常规工作,对如何紧密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开展特色工作思考研究不足,对于如何通过打造独具本单位职能特色的“城中村改造”品牌,激发机关干部廉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缺乏有效举措。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廉政风险防控常抓不懈。经常性开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结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从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做好科室和个人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结合“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及“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深化年活动的总体要求,紧盯“三公”管理、公务接待、物品采购、中介机构管理等涉及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环节,通过开展谈心提醒、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恪守廉洁自律底线,自觉防范廉政风险。

(二)强化提升纪律规矩意识。在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引导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理念,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认真落实执行党组民主生活会、理论中心

组学习会制度、机关干部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物资管理及公务接待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强化机关干部服务机制规范化管理和常态化考核,突出抓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物品采购管理制度等涉及营商环境岗位环节内控机制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从根本上强化制度执行力。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分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

(四)廉政品牌打造要拓展深化。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城中村改造紧密集合,以打造廉洁、务实、有为的城中村改造团队为目标,以建立奖励激励机制为导向,充分激发机关干部争先创优意识和担当有为意识。进一步强化廉政阵地建设,积极拓展和延伸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学习和内容,充分营造廉政后勤浓厚文化氛围。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