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关系证明

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我单位年月日招用(临时雇佣)职工,从事岗位(工种),月薪元,年

月日发生人身伤害时,我单位与该职工存在劳动关系。

公章

年月日

附:1、此件仅作为确认劳动关系证明,是否确认工伤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