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开

深圳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开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当我们作为企业的员工时,在我们换公司的时候,就需要用到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而对于解除劳动证明应该怎么书写,相信大多数都不是很清楚。今天小编就以深圳为例,为大家讲一下深圳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开的相关内容。

一、深圳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所包含的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

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二、深圳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模板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于XXXX年XX月XX日到本单位工作,与本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工作部门、岗位和职务为: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共计XX年XX月。

(一) 、该劳动者与我单位的劳动关系,因以下第( )项(只选一项)于XXXX年XX月XX日终止、解除:

1、试用期内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1) 由单位解除;

(2) 由劳动者解除;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单位规章制度;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双方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

6、双方协商一致,由劳动者解除;

7、劳动者辞职;

8、合同期限届满,依法可以终止的;

9、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第()项

(二)、单位依法()(填写“应当”或“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金额为()元;社会保险费已缴至XXXX年XX月XX日。

单位盖章:

劳动者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XXXX年XX月XX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留置送达时间和地点:

证明人:

送达方式(勾选其一):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邮寄送达;

4、公告送达。

说明:

1、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动者送达本证明书。用人单位直接送达证明书时,劳动者拒签收的,可留置送达;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可在单位公告并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只有劳动者下落不明的,才可以公告送达。

2、本证明一式两份,劳动者签名后自留一份;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能复写,涂改无效。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是随口一说就可以解除的,是需要以文本的模式来进行约束管理的。不管是作为深圳的用人单位来说,还是深圳的企业员工来说,都需要对在深圳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开的问题相对了解,并且能够熟练书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新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