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入股合作协议书

美容院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一:美容院合作经营协议书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住址:一、合作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从年日起至年日。在合作期内三方必须承担所持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诉讼,乙、丙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剩余股东所有;若继续合作,则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

二、出资额、方式和期限

1、出资额: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控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合伙人元,占股权的,为参股方。

2、各合伙人的出资,应于签订协议后的五天内(即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则按实际出资计算确定入伙份额。

3、本合伙人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用于门面押金及租金、设备、首期货物的购入及流动资金。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和抽离,协议终止后,个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三、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三方在合作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2、在三方认同所开支的经费扣除后,按纯利润甲方为分配。

3、在不影响美容院正常业务开展的同时,实行按季度分红。

四、甲、乙、丙三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方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其权限是:

(1)负责对美容院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考察、开发和决策权;

(3)负责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

(4)负债美容院的采购和销售工作;

(5)负责统筹财务审判权。

2、乙方为合作人,其权限是:

(1)参与美容院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负责美容院合作项目的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外部关系的维护;

(4)负责管理美容院的财务工作,通报三方(每月一次)。

3、丙方为合伙人,其权限是:

(1)参与合作事业的正常事务管理及监督;

(2)参与合作业务事项决策权;

(3)负责美容院的现货和库存管理;

(4)负债管理美容院美容师的技术培训。

注:三方合作期间,各负其责,如造成重大失误,不管谁方都要独立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严重的清除退股,在清除退股时,一律按照在账利润核算股份退役。

五、债务承担

1、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偿还时,负责人要及时进行通报和清算。

2、对于资本运作过程中出现亏本的情况,三方按照各人所占股份分担合作风险。三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一个月不把

亏损额补上,则不赔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剩余股东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六、入股、退股,出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协议;

(2)需经合伙人同意;

(3)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退股原则:

①在合作期间股东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役,在股时按原始股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

②退股不得发生在合伙亏损时,若要强行退股,将按实际清算后退股方所占股份的50%实施;

③退股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伙人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2)自愿退股: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按照100%退股:①达到个人事业完成(个人累计收益达到30万元);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股;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出资转让:在合约期满后,允许合伙人根据美容院的实际情况转让自己的出资(股权),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七、财务管理

1、股东在上班期间按照美容院标准统一支付工资:第一年,甲方为元/月,乙方为/月,丙方为/月,随后每年根据经营情况上涨或下调10%-30%,股东工资为固定工资,双方均不拿业绩提成和手工费。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其他地方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他股东不知情的公式相关给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账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账,账目必须做到日账日清,以备股东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账目一小查,一周一盘账、一月一结算,一季度一分红。

3、有关本美容院发展性决策、大的财务(目前以3000元以上限,随着美容院的发展,上限可调整)动用,必须经所有股东协商决定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有效执行;不允许任何股东以个人私事为由借用美容院账上钱款。

4、如本美容院经营盈利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分红;如本美容院经营亏损则按股东实际持有股份来承担亏损金额及相应责任;本美容院全体股东每个季度末对本美容院财务

状况及账上现金、现金流、备用金、库存进行一次盘点,如有误差管理相关事务的股东承担误差部分。

5、对于经济方面经股东商议,由甲方的名义对美容院相关证件及硬件注册、管理美容院的全面负责财务、采购及销售工作;乙方则负责做好银行账号开户,管理所有现金、备用金及银行开户密码,现金流水账及美容院所有财务进出单据的保存工作;丙方则负责美容院现货及库存的管理。

6、员工工资等账务必须经所有股东进行审核签字方可有效做账。

八、禁止行为

1、合股人紧致在合同期限内私自开别的店面,如果独立经营开店需撤股,则不得在本店附近区域开店,不得带走本店的顾客。

2、企业应设立账簿和银行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每日(调休顺延)对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5、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7、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店面、货物及流动资

金。

8、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守约方损失。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终止:

①合伙期满;

②三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三人人均收益累计达到

④政府等不可抗因素。

2、清算: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合伙人共同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

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篇二:美容院投资合股协议书(原创+整理)

美容院投资合股协议书

合作人:

甲方:姓名,性别_ _,年龄_ _,身份证号码_ 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第二条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法人:

第三条合股经营期限

合股经营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总股本:甲乙双方协商,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和该店的发展角度考虑,决定首期对该美容院的总股本投入为万元;合股经营期间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同终止时,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2. 股权分配:经协商,决定甲方为控股方,股权占总股份的%,投资金额为万元;乙方为参股方,股权占总股本的%,投资金额为万元。利润分配及后续投入均以此为依据。

3. 入股形式:甲方以该美容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形式和现金形式注入,乙方以现金注入;该店的所有权归双方共同拥有。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总则:该美容院一切的盈利,亏损,赔偿按股份比例来分配与承担。

1.盈余分配:每月进行一次核算,按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双方可协商留有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该美容院。

2.债务承担:合股债务先由合股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股人的合股协议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

1.入股: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④随着本美容院的成长和壮大,美容院股东的股份不发生变化。

2.退股:①在合作期间双方在两年之内不得撤股,两年后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美容院合股期足两年后退股,在退股时按原始入股股份的70%实施,三年则80%,四年则90%,五年则100%。②如有一方强行对方撤股,结算之日必须返还对方投资本金及股份该得利润;③退股需提前二个月告知其他合股人并经全体合股人同意;④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股给合股人造成损失的,在视为无效的同时还要给予赔偿;⑥如股东没有违反合作规则,任何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另一方退股。

第七条合股负责人及其他合股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合股负责人。其权限是:①提出和制定合股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实施策略;②提名、任务日常经营管理的干部人选;③制定和提出主要的管理制度;④制定和提出各项主要经济政策;⑤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合股人会议;⑥对合股事业进行日常管理。(主外)

2.乙方的权利:①参予合股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股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股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股重大事项(重大投资决策,重大政策调整,发展方向的确立,重大人事的表决)。(主内)

3.合股人的义务:①维护共同的利益,宣传合股事业;②努力奋斗,

全力以赴,共创合股财富;③服从各项决议,带头执行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