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参考方案)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年**月**日)

为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关于巡视巡察的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及《中共**++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落脚点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用好问责武器,创新方式方法,构建责任更加明确、制度更加健全、督查督办更加有力的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二、进一步规范巡察反馈通报机制

1.健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制度

**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汇报后,**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部署巡察反馈工作,具体巡察反馈工作由++巡察组(以下简称巡察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并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落实巡察情况“双反馈”制度。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巡察组应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反馈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巡察组组长签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并报++巡察办(以下简称巡察办)备案。

3.完善巡察情况“三通报”制度。巡察反馈结束后,巡察办应及时向++、县政府相关领导通报其分管地区、单位的巡察情况,向县纪委相关执纪监督部门通报其联系单位、部门的巡察情况,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其管理或联系单位的巡察情况。

三、进一步完善巡察移交整改机制

4.压实职能部门分类处置责任。巡察办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巡察组巡察发现上报的问题和线索进行汇总,并经组办会商后呈报领导小组。巡察办应按领导小组批示,将问题和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时应附以下资料:(1)问题线索汇总表;

(2)问题线索材料原件;

(3)问题线索移交函(盖章);

(4)问题线索移交登记表(被移交单位签收)。

涉及领导干部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

县纪委办理;涉及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部办理;涉及其他领域的问题,移交++、县政府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相关机关或部门应于3个月内向巡察办反馈办理情况。

巡察办应建立问题线索办理台账,拉条挂账、对号入座、逐一销账,对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办结的要及时与办理机关或者部门沟通。在每一轮巡察情况暨上一轮整改情况汇报会1个月前,巡察办应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报巡察组。

5.落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应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领导班子要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涉及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把抓好分管范围的整改工作作为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构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进一步改进巡察整改督办问责机制

6.建立巡察整改统一部署和跟踪指导制度。巡察反馈结束后,巡察办应在+++个工作日内召开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联络员(要求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以上人员担任)会议,“面对面”讲清整改工作要求和流程,统一整改方案、台账、报

告格式。整改期间,巡察办要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及时答疑解惑,给予指导;巡察组要不定时抽查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7.严格执行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和审核制度。被巡察党组织应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情况报告分别报送巡察办和巡察组,巡察办、巡察组会商研判巡察整改情况,提出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8.健全完善巡察整改督查督办制度。在*个月阶段性整改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应对问题突出党组织的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导。坚持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巡察办从每轮巡察对象中随机抽取*个党组织,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也可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整改工作问题较多、巡察后信访举报仍然集中的党组织开展专项督办。完善巡察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巡察整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跟踪了解,加强整改成效评估。

9.加强巡察整改情况“回头看”。巡察组应将巡察整改情况列入重点监督内容,深入检查巡察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没有报假账、做表面文章;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是否认真处置核查;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是否依然有反映或者新的反映。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察办要适时组织巡察组对本届++已巡察的党组织进行“回头看”,形成持续震慑。

10.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对以形式主义抓整改、整改不

到位的,巡察办应及时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责成“二次整改”。对拒不整改、或因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巡察办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提请++或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视情向社会公开曝光。

五、探索建立健全以巡治本机制

11.完善专题报告制度。巡察组应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领域重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剖析成因,提出对策建议,为++决策提供问题导向参考。

12.推动落实标本兼治。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巡察整改的过程中,既要立足治标,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治本,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长久立机制。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本方案由++巡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