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除名通报三篇

公司员工除名通报三篇

篇一:公司除名通报

公司XX部门员工XXX,因二〇XX年春节后连续一个多月未到公司上班,按公司规定视为无故连续旷工,并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同时也给XX部门工作造成不利影响。按照公司《行政管理和经营规章制度》第六章第三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给予除名通报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处分。

特此通报

XXX有限公司

X年X月X日

篇二:公司员工除名通告

公司各部门:

公司行政办公室原后勤主管XX,在工作中懒散、懈怠,工作态度消极;对本职工作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面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经常熟视无睹,既不采取有效措施,又不及时上报公司,对基层员工反映的问题漠然视之,完全置公司利益于不顾;上述问题经分管领导多次批评教育,XX依然我行我素,置若罔闻。更严重的是,经查XX在食堂管理中,向配送方索要回扣,损害公司和团队利益。20XX年9月16日,经分管领导与XX谈话后,XX一直不来公司履行工作交接手续。以上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和利益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公司现决定对原后勤主管XX予以开除。希望公司所有员工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端正态度,做好本职工作,一切以公司和团队利益为重,与公司共同发展;同时倡议所有员工坚持正义、弘扬正能量,发扬主人翁精神,勇于同损害团队利益的坏人坏事作斗争。特此通报。

行政办公室

九月二十三日

篇三:员工旷工除名通报

车间员工XX,于xxxx年XX月XX日起请假四天,截止XX月XX日仍未到岗。公司多次联系该员工未果,根据公司管理规定以及《员工手册》中员工处罚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五天,即予以开除,不发工资。”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开除XX,并不发11月工资,且该员工自xxxx年XX月XX 日起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通告!

XXXXX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