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涉税问题

建筑企业临时工问题

一、临时工是一个不存在的群体

临时工是一个计划经济的遗留概念,通常指编制外的,临时性的短期用工。但按照现行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并无临时工一说,要么是你的员工,要么不是你的员工,不能因为聘用时间短就打入另册。

二、临时工的三种不同法律身份

根据临时工劳动合同情况和实际工作情况,可以将临时工法律身份分为三类:

1、员工性质的临时工

如果临时工接受公司管理,且同公司签署劳动用工合同,应界定为员工性质的临时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有三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临时工可能签署的主要是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实务中常常出现不签合同的情况,但如果临时工接受公司管理,如服从公司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打卡,则应归属于员工性质。

2、外部劳务性质的临时工

如果企业和外部人员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仅是就某种工作或某种任务的完工做了约定,就应该界定为外部

合作关系,而非内部雇佣关系,企业支付给外部人员的支出应界定为劳务报酬。

在个税中,劳务报酬所得范围极广,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3、劳务派遣性质的临时工

这是一种更为特殊的“临时工”,虽然接收公司管理,服从企业制度约束,但却与劳务派遣公司签署劳动用工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资薪金和缴纳社保,一旦有任何问题也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风险。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人力外包模式,对于企业而言,法律关系上并非公司员工,而是应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三、三种临时工的入账凭据与税前扣除

三种“临时工”的法律身份决定了企业同临时工的关系,也自然决定了入账凭据与税前扣除规则。

总结:

1、临时工在现行法律基础上已不存在;

2、实务中的临时工其实分为三种类型:员工型、外部劳务型、劳务派遣型;

3、每种类型的临时工入账凭据与税前扣除关键点均不同,需要特别区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