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破产法全文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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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全文
企业破产法是201X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X年8月27日通过的,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制定法律。该法自201X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
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条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财产发生效力。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
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