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管理规定

家具厂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家具厂管理制度

第一篇人事管理篇

第一章考勤管理规定

一、劳动时间

1、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一线工人7:00~11:30,下午1:30~6:00,行政人员为8:15—11:30,下午1:00—5:30。乘开发公司班车的以班车抵达、返回时间为准。

2、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工作需要而上班的,公司将安排适当时间给予调休。

3、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外出人员(测量、安装、维修)8:00之前必须出发,借用开发公司车辆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员工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每日上下班由厂直接负责人考勤。

2、员工考勤表由厂直接负责人于每月结束后1天内完成。

三、请假制度

1、事假: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一日,月累计不超过三天,全年不超过20天。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及时间安排由厂长审批。全年事假超过20天者,除扣发当日工资外,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

2、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的,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

病假七天以内(含七天)者享有当日基本工资;在公司工作二年以内者,全年病假不得超过三十天,病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算;

在公司工作二年以上,八年以下者,病假最长为60天,病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5%;

八年以上者,病假最长为90天,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的90%;超过规定病假期者,不计算工资,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

3、产假: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四、有薪假期

1、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员工每年享有“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一天,“十一”、“春节”各三天,共计十一天有薪假期。

由于公司的行业性质需要,以上假期若安排职工工作,公司将统一安排至春节调休。

2、婚假:员工凭结婚证明可享受七天假期,晚婚(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假期为十天,由厂长批准。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员工可享受三天丧假,由厂长批准;

4、年假: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五天有薪假(全年事假超过20天,病假超过30天者,不再享受),休假时间由工厂统筹安排一次休完。

五、其它规定

1、所有休假都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者,视为旷工处理。

2、凡无特殊理由,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或提前离开公司,即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3次,视为旷工一日。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公司按规定发放加班费用或者给予补休。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时,员工不得推诿,无故不参加加班者,视旷工处理。

4、所有休假,如遇节假日、休息日,都应包含在休假时间内计算。病假、事假可以用补休抵冲。

5、所有请假手续,每月底随考勤汇总表,经厂长签字后存档。

第二章人员招聘录用办法

一、员工录用原则

本公司择优聘用、量才适用、奖惩分明、优胜劣汰。

工厂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厂长向股东会提出申请,经股东会批准后,再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二、录用人员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

2、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或技能;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

4、品格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试用期

凡被录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对于无工作经验者,在试用期前增加一个月的培训期,如在试用期内不称职或犯有过失,公司可按规定予以辞退,

如在试用期中有突出表现,可由直接主管报厂长批准提前就职。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缴验下列证明:

1、外地员工,需交当地派出所证明;

2、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3、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两张。

四、晋职晋级

本公司员工均享有晋职、晋级的机会,公司将提升能力较强员工至较高职位,升职主要依据:不拘一格用人才,着重于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敬业精神、道德品质、个人素质的考核,并与其工作实绩结合。

晋升后的前三个月属试任期,试任期间,工作表现较好并能胜任的,公司正式聘任新职,否则将酌情予以安排。

五、调动

因工作需要在本厂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经征求本人意愿后由厂长作出调动决定。被调整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两天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部门报到,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六、辞退、除名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2、涉及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有违法嫌疑者;

3、公司业务性质变更或管理方针调整而产生冗员,需要裁减员工人数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对于被裁减人员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离职前必须交回一切公司所属物品,付清有关费用。

员工因受惩罚而辞退、除名、不发补偿金。

七、辞职

员工因故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的,有权向公司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由厂长签字,报股东会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离开公司前,必须交回一切公司所属物品,付清有关费用。

第二篇行政管理篇

一、卫生管理制度

1、所有工作、办公场合均要求地面、墙壁、窗台、桌面清洁无灰尘,无杂物,玻璃明亮。

2、禁止随地吐痰,洗手间、卫生间等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若发现有肆意破坏生活及工作场所卫生者,工厂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3、所有工作、办公场合不准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4、自己的岗位即是个人卫生分担区,每天坚持上班前清扫整理一次,并随时保持,接受行政领导检查。

5、公共分担区由厂长或行政办公室安排定期值日或组织职工集体清理整顿。

6、办公时间不得在办公、生产区域进食。

7、员工要保持服装清洁整齐,个人卫生状况良好。

8、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二、电话管理规定

1、办公室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不得打私人电话。

2、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并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3、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三、员工就餐制度

1、公司员工未到规定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前就餐。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得拥挤。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2、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饭菜,剩余饭菜、洗碗水倒入指定地方,不得四处随意泼洒。不准在食堂内追赶、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做到文明用餐。

3、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搬挪、拆卸、破坏公用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4、就餐后,应将餐具放到指定地点。

四、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员工宿舍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未经主管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

2、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

3、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放假员工要把自己的东西交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严禁在宿舍进行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其它违法行为。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酗酒及大声喧哗,深夜归寝的员工要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6、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室内不准张贴带色情的画片、图像、放黄色录像带。

7、厂长或主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电器线路,发现被褥不整洁或违章线路酌情处罚。

8、探访者,需凭有效证件在门卫进行登记后进入工厂。亲属留宿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登记,留宿期间发生异常事件,相关责任不能明确时,由被探视员工负责。

第三篇财务管理篇

第一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资基础。为切实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实

现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结合本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要求

1.统一固定资产编码。

2.统一固定资产目录。

3.统一固定资产折旧目录。

4.统一固定资产卡片。

5.统一固定资产计算机管理程序。

6.统一固定资产报表。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任务

1.根据国家固定资产的管理标准,正确划分固定资产的分类与

范围,明确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2.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

3.定期分析、研究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4.搞好固定资产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5.按照规定,正确计提折旧,统筹使用。

6.定期清查固定资产。

7.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更新、大修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与分类

第四条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

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

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五条固定资产分类

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七类: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是指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是指不直接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

是指经公司批准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

是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

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报经公司批准封存暂时(连续半年

以上)停止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生产、大修理等原

因而停止使用的机器设备,也应作为在用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

是指不再使用,报经公司批准等待处理的固定资产。

6.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是指经批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并经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

用、在租赁期内使用的各类机器设备。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

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和

核算管理。

四、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

第七条公司按固定程序办理工程决算、验收及资产交接手续。

1.属于基本建设项目,应在编制竣工决算的同时交付使用资

产。工程、资产的管理、核算人员要做好交付资产的清查、盘

点,编制“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由公司财务部

审批。

2.属专项工程项目,(包括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核销的项

目)在项目完工核销工程的同时,组织清查、盘点交接资产,编

制“专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报公司财务部审批接

收。

年终,根据批准的“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和“专

项工程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明细表”,编制“交付使用财产分类汇

总表”。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第八条由于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固定资产发生转移时,必须办理固定资产调拨转移手续。

公司部门之间调拨固定资产,由调入部门经办,调出部门负责填

制“固定资产无偿调拨单”报财务部审批,持手续办理资产实物

交接并视实际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六、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转让、捐赠

第九条固定资产出借、出租,须报财务部审核,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出借、出租固定资产。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转让、捐赠,须填制《固定资产出售申报单》并附相应材料,报经财务部组织审查、股东会审核批准后,实行有偿转让

或以公司名义捐赠。

第十二条因生产经营需要,需租入固定资产的,应报财务部组织审查、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统一安排的固定资产清查,各部门应根据清查要求编制

有关的清查表及盘盈、盘亏、报废等申报表及时报公司财务部。

2.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固定资产随时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固定

资产时,首先按照清查时点要求逐项清查,认真核对,做到账实

相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向公司财务部汇报,并按公

司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清查中发现盘盈、盘亏等情况,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要求上报股东会批准。

1.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等情况,须分别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申

报明细汇总表”和“固定资产盘盈申报单”、“固定资产盘亏申

报明细汇总表”和“固定资产盘亏申报单”同时报财务部。经审

查后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

2.公司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组织鉴定

审查,由公司财务部组织汇总。

八、固定资产的报废

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报废:

1.已满规定使用年限,并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使用价值的;

2.属于技术淘汰,设备陈旧,以及国家明文规定淘汰使用的设

备,又无修理配件来源,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无技改、修

复使用价值的;

3.因生产工艺改变,并已丧失原有价值、又无改造利用价值

的;

4.由于生产建设、城市建设规划等原因必须折除又无法再使用

的;

5.无法修复的危房及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设备毁损严重,无修

复使用价值的;

6.设备腐蚀、磨损程度严重,虽可修复利用,但修复费用较

大,利用价值低的;

7.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本着严肃、慎重、认真负责的原则,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即使符合上述固定资产报废条件,但在两

年内进行过大修理的固定资产不准报废(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除

外)。

第十七条各部门通过清查,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编制“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单”、“固定资产报废明细汇总表”报

财务部。

第十八条对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可先由生产部门鉴定拆除更新后办报废手续。补办报废手续时,须写出详细情况并附报生产部门拆除时

的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公司财务部对各部门申请的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分类鉴定审查,然后负责上报国税部门鉴定审批。批准后,办理注销固定资产手

续,同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九、固定资产的清理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清理的范围

经批准转让、捐赠、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立即注销,转入清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清理程序

1.各部门要将应清理的固定资产,按资产项目建立固定资产清

理明细账,同时将卡片抽出单独保管。

2.转让、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后,须持批准手

续、明细表报公司财务部。

3.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须填报“固定资产清理申报单”,

报财务部产生处置方案,报经集团董事长批准后,按下列情况分

别办理:

(1)毁损、报废的机动车辆、电视机、录放机、摄象机、照相

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以及单台件原值在1万元以上(含

10万元)的报废设备,由公司统一处理。

(2)毁损、报废的其他固定资产由各部门自行处理。

4.各部门每半年将清理情况报公司财务部。

十、固定资产的更新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更新的依据和条件

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更新必须以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手续和清理审

批手续为依据,同时以部门的实际需要,列出更新计划上报公

司。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更新的审批

1.各部门对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需要更新的,编列更新计划

逐级上报,经公司批准后,列入公司年度投资项目计划。

2.各部门必须依据公司批准的年度更新项目计划购建固定资

产。对计划外项目财务部一律不予结算、核销、转资,并追究有

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十一、固定资产修理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修理的范围

固定资产的大中小修理与更新划分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为使费用均衡计入成本,对大中小修理费一般采用预提的制度。各部门修理费用

的报批及核销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下列固定资产不预提修理费用

1.未使用的机器设备;

2.闲置不需用的机器设备;

3.待报废、待处理的资产;

4.单列账的土地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机动车辆在接近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年限时,严禁安排大修理。

十二、土地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使用的土地采用租赁的办法,按规定支付租赁费。

十三、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核算管理

第二十九条折旧的计提范围

下列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

1.所有在账的房屋和建筑物;

2.生产和非生产用的各类机器设备、工器具等;

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机器设备;

4.车间内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

5.租出固定资产;

6.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提取折旧,租赁费

列入成本的部分,应视同提取的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

1.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2.闲置的固定资产;

3.在未正式交付生产使用以前,进行试车的固定资产;

4.通过局部轮番大修实现整体更新的固定资产、道路、广场、

地坪等。

5.已满规定折旧年限,并已提足折旧(即净值等于原值3%)的

固定资产及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6.连续停工(不包括大修理停工)一个月以上的车间(装置)

和基本上处于停产的设备,经公司审查批准后。停提或减半提

取折旧。

7.视同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今后不再计提折旧。

8.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9.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它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第三十条折旧的计提

计提折旧的方法,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统一规定

全部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月初各类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折旧,各部门/子公司应按月进行计提,各部门/子公司计提折旧的时间统一规定在每月1日。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于下月开始停提折旧。

待报废固定资产,按照公司当年的通知要求,累计折旧计算到填报“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单”的时间,同时停提折旧,如果批准报废,则注销资产,转入清理库。如果不同意报废,则按如下情况处理:

1.该项资产在报废申报时,是处在停用中(或属于不提折旧及

已提足折旧的),则不再补提折旧,直接转回资产库。

2.该项资产在报废申报时则处在使用中(不含不提折旧及已提

足折旧的),则对停提的月份进行补提折旧后,转回资产

库。

第二章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企业财务通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以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需要,降低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三条财务部是公司流动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采用“两统一、两集中”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即“统一信

贷,统一还款,资金集中,结算集中”,负责制定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2.组织核定流动资产定额,负责编制上报和下达流动资产计

划。

3.审定各部门流动资金使用计划,审查平衡日常开支。

4.监督和检查各部门流动资产使用情况,并按经济责任制要求

考核其使用效果。

5.组织协调各流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流动资产管理责任制。

6.督促检查各种应收款的清理情况,并定期汇总清理结果向公

司领导汇报。

第四条坚持管钱与管物相结合和条块结合的原则,实行流动资产价值量与实物量分别管理、定期核对的制度,财务部负责流动资产的价值管理,各归口部门负责实物量的管理,并要定期核对。

二、流动资产的综合计划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的流动资产要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做到收支有计划,结果有分析,责任有考核,以促进本公司流动资产使用效果的不断提高。

第六条为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严格物资采购,防止物资超储积压,控制生产成本,实现财务收支平衡,公司对流动资产实行综合计划管理。

第七条计划的编制。各部门在公司财务部综合计划确定后,编制年度流动资产建议计划,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流

动资产建议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公司年度流动资产计划,并下达各部门执行。

第八条计划的执行。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流动资产计划,编制本部门的年度、月度流动资产的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九条各部门如发生计划外流动资产变动,必须事先报财务部审批,财务部视具体情况,如确属必要,下达补充流动资产计划。

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第十条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暂时停留在货币形态上的那一部分资金。

它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货币资金按其存放地点的不同,可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的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全面调控。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物资调配、物料互

供、劳务供应等经济业务活动,必须全部通过公司财务部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现金是流动性最大的一种货币资金,要按照财政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范围使用现金,严格现金管理岗位责任制,确保其安全完整。

第十二条各部门的外部收入必须转入公司账户中。各部门于当天上午根据批准的“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款项用途,申请次日的用款金额。财务部视收入情况平衡资金,分别轻重缓急,予以对外付款。

第十三条各部门必须遵守公司结算制度,及时结算内部款项,做到不压票、不误票,减少公司内部往来账款,降低资金占用。

四、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管理

第十四条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做好清欠工作,对应收款项的清理一定要做到责任明确、回收及时。清欠工作由市场营销部门牵

头,财务部配合。

第十五条其他应收款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及时清理各种应收款项,特别是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项,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减少资金占用,保证资产的完整。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各部门的结算款项,原则上必须在月底以前结清,不允许有不合理的内部往来款项存在。年度终了,各部门之间、

各部门与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要严格按公司规定办理,不准保留余额,特殊情况需保留余额的,需经财务部同意。

第十七条要严格控制预付款项的发生,如果确需在大型设备等购置中需预付款项时,应严格按规定办理,不得变相搞预付款。

五、存货的管理

第十八条存货包括: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半成品及产成品,公司的存货实行区域管理。

第十九条库存材料、在途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核定并下达的存货定额,层层分解落

实,以较少的资金占用保证生产所需的物资供应。

2.要定期组织制定、修制各种库存材料的最高储备量和最低储

备量,便于掌握物资动态。

3.要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物资采购范围,不得超权采购。

4.在保证生产需要的情况下,要本着“先库存、后平衡、再采

购”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物资的进货、消耗和库存的关系,

防止超储积压物资的产生。

5.在日常管理中要严格执行验收、保管、发放和定期盘点制

度,保证账实相符。

6.加强在途材料的管理,组织好调拨、接运、验收入库工作,

发现损毁和短缺,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7.对外委托加工材料、备件,必须做到事前有计划、工料有核

算、收回有验收,保证手续齐全。

8.加强库房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余料退库制度,切实防止出

现沉淀物资或库外库现象。

第二十条生产副厂长要根据公司下达的在产品及半成品定额分解落实到生产车间或工序,作为日常生产调度控制和定额考核的依据。第二十一条产成品管理。

1.根据公司的会计核算体制,凡“外销部分”的产品,其账簿

管理由财务部负责,互供及生产自用的产成品由集团内各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所有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在产品的实物由生产部门负责管理,财务部门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监督、控制。

2.要加强对产成品的库存管理,及时办理产品出入库。建立定

期盘点制度,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如发现变质、短缺、损毁等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

六、流动资产的清查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在年终决算前,应组织专门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对流动资产进行全面、认真、系统的清查。

第二十三条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报废的财产物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第二十四条对在流动资产清查中查出的长期挂账、悬账、呆账、死账等损失,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七、流动资产的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等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月对流动资产占用情况和有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

第二十六条公司将流动资产占用指标执行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生产经营和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第三条本公司财务收支和资金划拨,采用收支两条线,各部门所有收入款项在收到款后的当日必须马上上交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视情况请示总经理后决定是否划往总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以当月的25日作为断账日,财务人员应在每月的28日前向总公司报送货币资金收支结存汇总表及其附表,以及下月资金需求预测表等内部报表;本公司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的月度费用预算总额,并结合各部门的资金需求预算,向总公司提交资金计划。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有义务每月向公司财务人员提交本月的资金计划,财务人员有权对及时提供资金需求计划的部门优先安排资

金。

第六条为了有效的监控公司的资金流向,各部门的日常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水电物管费、银行手续费)的借支和付款,在其他规定的手续完备的条件下,还须经财务审核或批准。

1000元/次以内,书面报请本公司财务经理签字;

1000元/次以上,书面报请本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并转报总经理批

准;

第七条所有公司的非日常费用借支、付款和报销,超过1000元/次的均由本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二、现金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必须遵守公司的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

第九条现金支付范围

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

等款项。

2.支付给不能转账的集体企业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和购

买物资的款项。

3.在转账金额起点(一般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4.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及其他支出。

5.需支用超过结算起点的现金部分,应用转账方式进行结算,

如去边远地区结算不方便或采购地点又不定的地方采购,必须使用大额现金时,各部门应向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征得开户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十条公司的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开户银行下达的额度。

第十一条在公司内部的结算双方不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使用现金结算。第十二条产品销售尽量避免用现金结算,如有特别情况,需经各部门及财务主管人员签字同意,将现金送存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持银行盖章后的送存簿回单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第十三条严禁以白条、票据、债券等顶替库存现金。现金必须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并按规定进行保管。

第十四条对各类临时寄存款项必须经各部门及公司财务主管人员书面批准,并由临时寄存人自封并加盖印章,出纳员做好登记后方可寄存。

第十五条库存现金短款由出纳人员赔偿,长款时必须向各部门及公司财务主管人员汇报,查明原因,不得以长补短。

第十六条公司保险柜不得为私人保管现金,也不得为其他部门存放现金。

第十七条财务主管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本部门的现金库存量,检查要有纪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整

改。

三、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八条任何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及远期支票,签发远期支票和空白支票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损失情况,分清责任,按有

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各部门必须及时到开户行(包括财务部)领取回单和各种银行票据。

第二十条月终各部门必须与财务部核对账务,财务部必须及时与银行核对账务、处理未达款项,不能处理的未达款项应列出清单,编

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四、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外埠存款必须确定采购对象,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财务部门报账,保证存款的完整。外部驻地人员必须按当地银行有关

规定支付各种款项。

第二十二条信用证存款,按银行系统的有关要求办理。

第四章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促进内部资金的统一平衡和运用,理顺内部结算关系,合理控制资金流向,减少资金沉淀,降低筹资成

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是公司内部之间及对外经济活动的中心,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财务部的职责

第四条统一办理公司外部资金收入的划转业务,一切外部收入直接划入指定的外部银行收入专户,并在当日将款项转入公司银行账户。

第五条统一办理公司对外的付款业务。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情况经平衡后支付,同时减少公司账户存款。

第六条办理公司经济往来业务的结算。公司一切经济业务,必须通过财务部进行结算。

第七条办理公司内部拨款业务。

第八条办理公司内部借款业务。各部门根据需要在财务部核定的借款额度范围内向财务部申请借款,财务部审查平衡后予以办理借款手

续。

第九条办理公司贷款和存款的计息业务。财务部按国家颁布的同期存贷款利率,计算各帐户每月的存贷款利息,并于每月月底入账。

三、结算纪律

第十二条凡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一律通过财务部结算。

第十三条各部门外部收入必须转入公司的账户中,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各部门外部支付用款必须由财务部统一支付。

第十五条各部门必须每月与财务部对账,超过两个月未对账者,将按照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公司加强财务部存款,贷款的管理,掌握资金动态,不得透支,不得超过贷款定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第五章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合法性,使会计核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根据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人员工作岗位调动和离职(一个月以上),必须在本部门负责人规定的期限内,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移交清楚,未办完

交接手续,不得离开原工作岗位。

二、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填制完毕;尚未回复的事项,应予以答复处理。

第四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上加盖本人名章。

第五条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有关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说明材料。

第六条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上应有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签字、盖章,还应列明监交人的姓名、监交日期,移交清册应列明双方交

接的内容,包括:凭证、账表、公章、现金、支票、文件资料及

需说明的问题等。

三、监交

第七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或委托会计师监交;会计主管人员

交接,由部门领导人监交。

四、业务交接的具体要求

第八条会计人员业务交接,由移交人按照移交清册,逐项向接替人移交,接替人要逐项核对签收。具体规定如下:

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账面余额清点移交。如发生账实不一致

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

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银行对账单的余额

调整表必须经银行签证;未达账项,必须单证齐全或已在截止期

后作会计处理。

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

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交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

责。

各明细账户余额与总账及有关账户必须核对相符;各种财产物资

账面数与实物相符,如发生账实不符应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

中注明。

对于移交的未了会计事宜,由接替人继续办理。但在移交后又发

现原移交人经办处理的会计业务有违犯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问

题,其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另立新账,应保持

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清

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会计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职工作的,部门领导认定后,由会计

主管代为交接。交接过程中,在严格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同

时,要书面说明移交人不能直接移交的原因等。

第九条由于临时需要,会计人员在短期内(一个月之内)离开本工作岗位,由指定的人员代理工作,亦可不办理正式的交接手续,但必

须做好工作的衔接,并将代理期工作人员的业务交接,列入本部

门业务工作记录。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会计档案的质量,从而达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制

度》,结合本公司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归集

第二条凡是本部门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工资表、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保留价值的会计核算档案均应归档。在财会工

作中形成的收文和发文、会计制度、会计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书

材料也要归档。

第三条归集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日记账(现金、银行日记账)、各种

明细账等。

3.会计报表:包括月份、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年度决算批复

文书档案、会议档案各存一份)

4.工资表

5.其它:包括会计档案的移交清册、保管清册、成本计算表,

固定资产卡、备查簿等。

6.归集的会计档案,必须齐全完整,做到不缺年、不漏月、不

缺件。

三、会计档案的分类

第四条会计档案可分为:账簿类、凭证类、报表类、工资表类、其他等五大类。

第五条分类要清楚,分类方法前后要一致,不得随意变动。

四、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

第六条会计凭证的整理组卷

1.记账凭证按编号顺序排列,原始凭证,按记账凭证大小折叠

整齐,按月组成。

2.会计凭证的装订要规范,一律左侧装订,不得订角。

3.填写会计凭证封面和卷脊,应统一规定填写方式。

第七条会计账簿的整理

1.活页账,取出空白页编页号重新装订。一本为一卷,每本

100—150页左右。

2.《账簿封面》应统一设计使用。

3.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精装本不另行装订。第八条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按月份、年度分别装订。

会计报表的卷皮、卷内目录、备考表格与文书档案,填写要一致。

第九条工资表

工资表按年度结合组织机构立卷。

工资表的卷脊应注明部门、年度、月份、卷号。

第十条其它类:按名称、重要程度结合时间立卷。

第十一条填写案卷封面、卷脊、备考表项目时,要选用质量好的墨汁或碳素墨水,用毛笔或钢笔书写,严禁用圆珠笔、铅笔书写,为了

醒目可加盖规格统一的橡皮章。

第十二条会计档案在装订前要去掉金属物,大小规格不一的要边、裱糊、折叠整齐,遇有破损、缺页要进行修补,用线绳装订结实。

五、会计档案的归档

第十三条会计档案整理装订后,由财务部门保存使用一年,然后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十四条填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二份,财务部门保存一份,另一份随档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档案部门对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盒)的封装,个别需要折卷重新整理时,应征求财会部门的意见,并与财

会人员共同拆卷整理。

六、会计档案的排列编目

第十六条会计档案的排列

1.会计凭证:按时间顺序从月度开始到年度为止。

2.会计账簿:按年度顺序排列,年度中再按总账、日记账、明

细账顺序进行排列。

3.会计报表:一般按年、月顺序排列。

4.工资表:按年度结合组织机构的顺序排列。组织机构按先部

门后车间的顺序排列。

5.其他类:按重要程度结合时间顺序排列。

第十七条会计档案的编号

会计档案的编号采用分类编号的制度。账簿、报表、工资表和其

他类案卷较少的档案均采用分阶段跨年度编流水号的制度。阶段

年限的划分,可根据案卷数量的多少而定,原则上一个阶段内不

超过三位数。

数量较多的会计凭证档案采用一个年度编一个流水号的方法。

第十八条填写会计档案目录

1.会计档案按类以卷为部门填写案卷目录

2.案卷目录的填写方法

案卷号:按第五条1款和2款的排列顺序填写,以固定案卷的位置。

标题:填写案卷的类别名称。

起止年月日:按案卷形成时间填写。

保管期限:按已划定的保管期限填写。

3.会计档案目录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七、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十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其中定期保管期限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种。各种会计档案

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其中工资表暂定

为永久。

第二十条已到销毁期限的会计档案中,对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独立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算债权、债务为

止。

第二十二条销毁会计档案审批表和销毁清册遵照公司有关规定。

第七章费用管理制度(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颁

布其他有关制度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将来资源整合后的各办事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三条各办事处的业务收支均纳入本公司的会计核算。所有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方式和计算统计口径由本公司统一规定,任何人员未

得到本公司的批准,不得擅自修改或变动。

二、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四条为适应公司员工对外办理公务之需要,规范差旅费开支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家具厂管理规定

第六条公司员工出差或外勤需预支款项者,应事先按照财务规定的手续填制《借支单》、连同《出差核准单》按规定核准权限核批后,可办理支

款手续;差旅费借支的数额由出差核准人审核,但最终由财务人员根

据实际情况核批。出差或外勤期间如遇有遗失财物或文件,应由当事

人自行负担有关责任。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事故,由公司视具体情况酌

情处理。

第七条公司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归来后三日内及时向所在部门销差,并如实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签,由总经理核批,及时办

理有关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应对往来借款每季度清理一次,及时书面

通知其主管上级督促销账,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无财务部门认可的理

由仍不销账的,财务部门可扣发借款人的工资,待报账时补齐。凡在

财务有欠款未结清的,财务部门裁定无特殊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拒

绝继续借款。

第八条销售人员差旅费报销必须向财务提交《出差申请》和《费用报销清单》,否则财务可要求补齐手续再办理报销手续。销售人员的费用必

须当月报销(不限次数),由于出差等原因,本月的费用最迟不超过

次月5日前报销。

第九条交通工具乘坐标准适合所有员工,部门经理以上负责人紧急情况可申请乘坐飞机,但必须事先经总经理审核,报执行董事批准,并在出差核准

单上签明乘坐飞机,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不同级别的人员一

同出差,交通工具可从高适用标准执行。

家具厂管理规定

第十条住宿标准

1.员工在公司统一安排住所的地点出差,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

住所,确实全部住满,必须经行政部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批准,

方可按规定住宿标准报销。

2.表二: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短期培训、会议、办理业务等出差。

以上人员在下列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财务人员可

拒绝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总经理审核并说明原因,报执行董事

核准。

家具厂管理规定

家具厂管理规定

3 .地区分类标准

A类地区:北京、上海、青岛、南京、无锡、苏州、宁波、杭州、

深圳、珠海、厦门、福州、广州。

B类地区:除A类以外的各省及自治区的省会以及天津、重庆等其

他直辖市;

C类地区:A、B类地区外的地区。

第十一条员工外出培训在15天以上的,应住培训部门的招待所,其住宿费标准最高限额为100元/人.天。

第十二条出差补助标准(不分在途和住宿,包括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费):1所有人员按出差地类别在报销时发给出差补助(不含总经理及以

上人员和特定项目现场开发人员):省会以上城市50元/天,其

他地区40元/天。

2公司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交通费、伙食费实报实销,不享受出

差补贴。

3乘火车6小时以上可乘坐硬卧:夜间(20:00—次日6:00)乘

车6小时以上,未乘坐硬卧可享受硬座票价一半的夜间乘车补

贴。

4公司送往外地培训的职员,培训期15天以内的,按出差对待,培

训期在15天以上的,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司内部

的组织的培训,膳食由公司统一安排,不再发放补助。

第十三条市内交通费

1出差人员享受了出差补助的,一律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非出差

市内办理公务,须按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由总经理批准签字凭票报

销。

2乘飞机可凭据报销相当于到机场的出租车车费。

第十四条其他费用

1员工因办公事须用公司的车辆,须到行政部门办理申请用车手

续,其费用按行政部门的规定计算,纳入用车部门或个人费用考

核;

2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出差时间,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凭票报

销退票。

3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改变出差时间,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凭票报

销退票费,但最高不能超过票面价值的20%.

4员工按公司规定享受的探亲和休假,可按规定的标准报销旅差

费,但不享受补贴。

5以上所有费用均按部门或个人进行归集和记载,计入个人费用定

额和部门费用预算进行考核。

三、职务消费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职务消费指完成个人工作目标所产生的应酬费用、礼品费用等。第十六条职务消费定额标准为:总经理:5000元;市场经营部经理:2000元;部门经理:800元;对外业务部门员工:200元。公司内部事

务管理部门按相应标准下降20%,外部事务部门按相应标准增加

20%,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公司发展的不同时期可能存在对内或对外

的业务差异,各岗位将在每年度的绩效考评时明确标明属于外务或

内务岗位。

第十七条职务消费管理:职务消费每月初凭发票报销上月费用,超过部分由个人负担,结余部分可延至下月使用,年终绩效评估时,对费用结

余而工作目标完成良好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八条公司特殊应酬包括会议礼品、宴请处级以上客人或涉及公司形象的重大公关活动,其费用不在职务消费内开支,由董事长批准,公司

另行支付费用。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按职务消费开支的个人进行归集和考核,任何人所属部门发生了变化,都不改变个人费用的跟踪统计和考核。

四、日常财务手续办理程序规定

4.1 借支款项

第二十条借支差旅费用

1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经批准的《出差核准单》、《借款单》;

2出差核准:按《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3借款核准:一般员工,由部门经理以上核准;部门经理以上员工,由总经理核准;其中3000元以上的借款,必须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十一条借支购物款项

1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经批准的《物品请购单》、《借款单》;

2购物核准:所有的日常消耗性物品的采购,均需填制《物品请购单》,并由各部门审核后,报公司批准并安排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未

经公司批准擅自采购消耗物品;

3借款核准:由公司统一安排,其中50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必须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十二条借支公关、市场费用

1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经分管总监或总经理批准的《公关、市场费用申请报告》、《借款单》;

2借款核准: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三条借支定额备用金

1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可长期使用定额备用金的部门(如行政部)和人员可借用定额备用金;

2借款核准: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其他零星借支

1须向财务提供的借款手续:由财务部门规定的借款手续、《借款单》;

2借款核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由总经理裁定其核准人。

4.2 支付、收取款项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收、付款

1收款依据:《正式合同》收款条款、由销售和技术部门确认的收款条件;

2收款程序:财务部门通知此项目销售人员按合同收款—负责此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收款—财务部门派收款专员收款;

3付款依据:《正式合同》的付款条款、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签字的业务部门的《付款申请书》;

4付款程序:业务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分管财务人员验证合同—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付款。

第二十六条费用支出付款

1付款依据:有经手人、部门负责人、批准人签字的《费用报销单》,需要经仓库验收的还须附《入库验收单》,其中各种报销的发票、原

始单据、附件必须符合财务的规定和要求,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手

续不齐或原始单据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款项。

2付款程序:经手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直接上级签字—(费用总额在1000元以下的付款由财务经理审核,1000元以上的付款由分管副

总审核)—总经理核准—财务付款。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购置付款

1付款依据:1万元以上金额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1万元以下由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公司技术部门和仓库

部门的《入库验收单》;

2付款程序:经手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直接上级签字—总经理核批—财务付款。

4.3 报账销账

第二十八条差旅费用

1报账依据:《出差核准单》、《差旅费报销单》、《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2报账程序:出差人员填制《差旅费报销单》—财务审核—出差核准人核批签字—财务报账。

第二十九条通讯费用

1报账依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通讯费用管理办法》、真实有效的电信部门的单据;

2报账程序:费用报销填制《费用报销单》—财务审核—直接主管核批—财务报账;

第三十条职务消费费用

1报账依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职务消费管理办法》、真实、合法的原始发票;

2 报账程序:费用报销人填制《费用报销单》—财务审核—直接主管

核准—应酬费规定核准人签字—财务报账。

4.4 专项费用申请和开支

第三十一条市场费用

1由销售体系在年度费用预算中划出,作为市场营销部专项费用,市场营销部必须在费用预算范围内,每月初递交经过本部门最高负责人批

准的市场费用申请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总监审核后,方可

按批准的资金额度使用;

2市场费用购买礼品只限于公司形象宣传的小礼品,禁止以购买礼品之名,用于业务招待和个人消费,否则财务可拒绝报销。

五、个人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每月个人通讯费可报销最高限额为:参照总公司有关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个人通讯费用原则上公司只报销公务电话部分,为了开支合理而减少工作程序,规定手机费中85%由公司负担,15%由个人负担,超过

最高限额的,超过部分完全由个人负担。

第三十四条对于工作目标完成良好,通讯费用有结余的员工,年终总结时将结余总额的50%奖给个人。

六、市内交通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市内交通费开支标准(含使用公司车辆)

家具厂管理规定

注:此为月度标准。对于身兼两职或以上的,遵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但不得将所兼各职标准相加执行。

第三十六条交通费的管理

市内交通费采用限额报销,财务部门严格控制。任何人都不得以

任何理由突破限额,财务对超过限额的费用不予报销。对节省的

费用可按节约额的50%奖励给个人,每年结算一次。

财务部门按交通费开支的个人进行归集和考核,任何人所属部门

发生了变化,都不改变个人费用的跟踪统计和考核。

七、部门公用费用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部门公用费用标准

家具厂管理规定

家具厂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部门公用费用的管理

1.财务部门按业务公用费用开支的部门进行归集和考核,经办人

所属部门发生了变化,都不改变部门费用的跟踪统计和考核;

2.所有业务应酬费一般按经手人进行统计和核算,经批准人核批

并指明费用承担者,可统计在费用承担者名下。

3.按体系管理的公共应酬费用,由总经理掌握使用,不得固定划

分到人。

4.所有人员的业务应酬费都必须由其开支批准人严格控制,财务

部门按相应的开支标准和总预算予以报销,超过标准和总预算

的,财务可以拒绝报销,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与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不符之处,遵照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未尽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制订相应的管理细则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各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对本制度的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报请财务部和总经理审议。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的财务管理要求对本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吻合,保

证公司财务管理职能对公司整体经营管理切实起到应有的监督、指

导和促进作用。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制度自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之次日起执行。

第四篇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经营责任者,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全面管理企业工作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对各部门的业务活动予以指导和控制,合理处理公司涉外业务及公关活动。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负责企业全面的经营与管理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长期计划和经营改善计划,以谋求公司业务的更快发展。

3、负责日常行政、业务文件的签署,审定各部门的业务计划和业务方针,审批企业重大经营管理项目。

4、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控、协调和监督。

5、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制,使经营活动保持持久的活力。

6、建立健全劳动人事和薪金制度,领导员工的培训工作,培养全体员工的协作精神,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士气。

7、听取下属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方法。

8、代表公司对外联系与交涉,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外部条件和环境,代表公司签署文件。

◆大学专科以上,具有企业管理、运筹学、投资理财相关知识,熟悉国家政策法规,能够对企业财务、经营、法律等多项工作进行全面的领导和控制监督。

二、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遵循公司的基本方针,依照公司的方针、规定和确定的计划,组织生产,调度,在总经理的领导之下,组织和指导家具生产、机械加工、修理和车间管理。

1、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及市场情况,组织并指导下属完成公司的生产计划,实现公司生产目标。

2、组织编制与生产管理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对生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监督,并根据企业内外部变化,及时修订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制度合理性,可操作性。

3、生产计划管理

⑴定期编制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会议,协调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⑵对日、周、旬、月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资料和其他生产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为下一阶段生产调度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4、生产调度管理

按公司生产计划进行生产、物料、设备、人员的协调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对车间生产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管理。

⑴进行公司产能设计与人员配置,制定各产品的生产周期、在制品定额和生产批量标准。

⑵对车间生产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并提出建议。

⑶负责原材料、辅助材料、产成品的库存报表的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对库存情况进行分析。

⑷负责对各生产车间的生产进度跟踪,随时掌握生产进度状况,根据实际需要,对生产计划进行改善。

⑸负责对各种生产资料、统计资料与文件的归档管理。

5、生产设备管理

组织对公司生产设备的例行管理并合理调拨、分配,协助采购生产设备。组织建立生产设备档案,安排办理生产设备的折旧、报损、报废事宜。

6、生产安全管理

组织编制年度生产安全计划,严格执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设备安全运转。

⑴检查安全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生产作业过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操作人员按照生产规范进行现场操作。

⑶及时发现并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向总经理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具有家具制造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企业管理、生产运营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成本控制相关知识,全面了解同行业生产、运作流程,熟练进行生产计划、调度管理。

三、市场副总经理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组织制订年度市场开发计划、营销计划;开展市场调研、公关等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市场开发计划、营销计划;指导各种营销、促销活动,实现年度销售目标。

1、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协助总经理编制企业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企业年度经营计划,从市场角度对企业规划提出可行性建议,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市场信息收集、分析根据企业发展方向,组织市场和销售人员收集有关家具制造业的市场信息与动态,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和整理,为企业制定经营战略和营销战略提供依据。

3、营销管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定营销计划,组织和实施各种市场营销、促销活动。

4、销售管理指导企业的销售工作,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和销售工作的有序进行。

5、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签订、跟踪与执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确保合同按期完成。

6、客户管理建立、维护客户关系,建立完整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保证企业营销任务的顺利完成;对客户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年以上相关职位工作经验,具备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合同管理、市场策划和广告宣传等相关专业知识,全面了解家具行业最新市场动向,明确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和销售前景,能够负责并领导企业的客户服务接待及维护工作。

门店销售员职责

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和部门工作要求,对上门客户进行专业服务,填写客户登记表。对来电咨询的客户,耐心解答,并做好相关记录。

2、向客户进行产品介绍,了解客户需求,与客户就产品、价格等进行交流与沟通,妥善处理客户的疑难问题,促成交易。

3、根据现场和电话咨询的情况,建立客户的档案。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客户进行跟踪联系,并进行分析,制定销售对策。

4、根据公司及部门主管的授权,代表公司与客户洽谈、签订销售合同,并督促合同如期履行。

5、按期完成上级主管下达的销售任务及货款催缴指标。

6、收集一线销售信息和客户反馈意见,对公司产品设计、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方面提出建议。

◆1年以上相关职位工作经验,具备市场营销、门店管理、合同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家具行业最新市场动向,明确企业产品的市场份额和销售前景,具备良好的客户意识及业务拓展能力,能对客户服进行服务接待及维护,并完成销售目标。

四、财务经理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依据公司的财务管理政策,组织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控制公司成本费用,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协同生产、营销部门做好财务分析工作。

1、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

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成本核算规程及其他财务制度的拟订、修改和实施。

2、编制企业财务计划

负责企业财务计划的制订与审查工作。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全面平衡资金。

3、编制企业财务预、决算

组织领导本部门员工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进行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

4、成本管理

负责企业成本管理,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与考核。

◆3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财务管理、金融知识、法律知识、行政管理知识,熟悉公司财务软件的操作和使用,熟悉国家财税政策方面的法律法规,熟悉银行、税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了解企业内部工作流程。

财务副经理,协助财务经理工作,在财务经理外出或缺位时代行其部分或全部职责。

仓库管理员职责

负责仓库管理工作,做好各种材料、物资、产品的入库、出库及保管工作。

1、负责对入库物料、产品数量、质量进行验收与核对。

2、负责料分类存储,进行防潮、防腐、防盗等物料安全管理。

3、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4、按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及物料定额计划发放物资。

5、负责对库存物资变动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提供和反馈库存物资的信息。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质量管理、物流等知识,了解质量检验标准和方法;掌握物资管理的相关知识;熟悉产品特性,懂得材料的品质鉴定和存储方法。

五、车间主任职责

1、生产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依据月计划,主持制定周计划,并组织实施。

2、生产监督与指导

主持车间例会,全面协调车间工作;根据需要进行车间生产现场指挥;监督各项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3、生产成本控制

统计分析车间每日的生产情况,寻求改善,提高措施;统计分析车间的品质成本并研究、制定控制措施。

4、设备管理

组织对车间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人员与设备,使设备使用效率最大化。

5、员工管理

组织班组人员安全学习和培训;做好劳动保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2年以上本行业相关职位工作经验,熟悉本行业车间生产流程,有较强的组织与沟通能力,具备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知识,熟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了解产品检验标准和质量要求;熟悉车间内设备的性能、工艺技术参数。

第五篇生产运营篇

第一章生产管理制度

一、生产作业管理

1、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作业,做好生产中的自检工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产品质量不达标,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

2、测量、安装人员应服从调度安排,准时到达客户家,注意文明作业,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3、车间实行前、后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厂长或质检负责人沟通,妥善处理。

4、成品应由生产厂长或质检负责人检验合格后,再对产品进行清洁、打包、入库。

5、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节约,严禁浪费,出现劣质新产品须登记备案,填写事故记录单,追究责任人并经厂长批准进行处罚,责任人签字,从月底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报表管理

1、填表规范:内容充分、求实、求精、字迹清楚工整。

2、各岗位报表单据保管清洁、编排有序、内容明了。

3、按工作流程快速、准时、内容正确地传递报表单据。

三、库房管理

1、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程序,签字手续必须齐全,采购发票无库管入库签字,经办人不得找厂长和总经理签字报销。

2、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持经分管副厂长或厂长签字的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

禁止先出库后补办出库手续,外购外用材料于归厂3日内补齐出入库手续。

3、库管是库房的直接责任人,应保持库房整洁,堆放整齐,标志明显,帐、物相符。库房材料应分类、定点存放,以备查找。

4、每月30日对库房材料进行盘点,并于下月5日前将盘点结果报公司,为当月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5、建立最低库存标准,库管发现库存已达到最低标准后,及时报厂长,联系公司进行采购,防止停工等料影响生产。

6、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记录,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

1、所有员工必须加强安全观念,定期学习《安全手册》,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

2、工作时间应集中精力,不准打闹、窜岗、大声喧哗、不准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3、厂区为禁烟区,并禁止使用明火。

4、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源。妥善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烯料、油漆等。使用时必须隔离现场由专人负责。

5、消防器材按消防规定设置,明确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挪动。

6、工厂负责人做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二、门卫管理

1、警卫人员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酗酒、闲聊、阅读杂志、书报等失职行为。

2、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3、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4、应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记录在“警卫日志簿”,并附有关资料定期分呈厂长核阅。

5、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6、外界来宾到工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并联络有关人员接待。非经本厂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7、物品管制:物品放行应凭厂长核准的“安装单”或“放行单”,经警卫核准后放行并登记备案。

8、厂商交货时所随带运出的物品,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9、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说明携带理由,经门卫向工厂管理者核验后方予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