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开展公开承诺情况汇报(第一季度)

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办理报告

(第一季度)

市委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你办XXXX要求,现将我院开展相关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我院按照本院《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安排,组织全院部门、庭室及人民法庭认真梳理本部门、法庭职责职能工作,并组织广大干警对所在部门职能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进行讨论培训,进一步明确本部门服务和推动发展的职责任务;在此基础上,着力找准薄弱环节,明确作风建设的突破口。

一、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承诺

一月份,我院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由院领导及部门、法庭党员结合岗位特点、业务工作和本人实际,围绕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为民办事等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确定几件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实事,做到“大话空话不要、目标太低不要、无创新点不要”的“三不要”要求。同时,党组织对党员承诺事项严格把关,支部书记的承诺由党组把关,其他党员承诺由支部书记把关,组织审查后再向党员和群众代表公开。

二、全程跟踪承诺

根据承诺的内容和任务,实行定责任、定措施、定时限的“三定”原则,深化开展“公开承诺践诺”活动,扎实跟踪承诺事项。通过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在党务公开栏公开各党员兑现承诺情况,全程跟踪问效。同时对承诺兑现情况实行“销号”制,兑现一项,注销一项,对承诺不及时、不得力的督促该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并将上述事项纳入在3月底进行的民主测评。

为了落实好此次活动的责任,增强全院干警的责任感,我院还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对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践诺情况分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对承诺结果及时点评和公示

3月底,结合“三评”工作的开展,我院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等形式的民主评诺,对党员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及时了解承诺事项的兑现情况和实际效果。并将考核评议结果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兑现承诺、民主评诺满意率较低的党员,将通过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履行承诺积极,兑现到位,群众满意的党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及时表彰推广。

为使公开承诺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院还将党支部、党员承诺的内容和测评结果,通过党务公开栏、网络等形式

向党员、群众和社会公示,征求各界对法院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