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员工调动审计新规制度

酒店职员调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酒店调感人员管理,严格审计制度、移交手续,现对酒店职员工作变动审计、移交工作做以下要求,由人事部组织落实,各部门遵照实施:

  1、 酒店职员因工作需要调离本部门或职员本人提出调离本酒店,在办理手续之前必需向原部门经理进行工作、财物、业务移交,交代清楚领导交办事项及未完事宜,经部门经理确定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 对工作变感人员,财务部及所在部门要对本人所负责帐、物款进行审计,对情况不清楚者要限期责成本人交代清楚。如在限期内还不清,要从次月起停发其工资和奖金。待情况搞清楚后,经财务部确定后方可发其工资及奖金。若调感人员对本酒店(公款)或财物无力偿还,可经过扣除工资形式处理,不足部分经过法律或行政等手段加以处理。

  3、 调离人员在调出前,要经过所在部门经理、人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办理离店手续。

  4、 店内调动,办公桌及本人先前使用办公用具,在变动前要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