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分局主要职责x

分局主要职责

(一)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辖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 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 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

(二) 承担规范辖区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调处土地矿 产权属纠纷。受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检举、控告;依法调 查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 定期开展土地、矿产信访倾向性、 群体性事件的排查与处理,完成县局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

件;切实履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信访事项报告备案职能。

(三) 依法对辖区内矿业权进行管理,并对采矿权挂牌、 拍卖、出让和转让进行审核和上报。实施辖区内矿产资源勘 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矿业权设置和矿 山选址的现场踏勘及初审工作;开展矿山企业年检和矿产资 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做好矿产储虽登记、统计工作;落实 矿产资源规划、矿山自然生成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地质灾 害防治规划等有关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矿业权权 属纠纷等。

(四) 组织落实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 途监管。组织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编制资料,并做好初 审工作;负责调查核实农牧村个人建房用地标准、建房资格 条件,组织和审查农牧村个人建房的有关报批资料等;公示 拟报批农牧村个人建房的名单、核定标准、座落位置等情况

和批后结果。

(五)配合开展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业务工 作,做好项目的协调、实施和管理。监督检查辖区土地、矿 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维护矿产资源所有者、 使用者和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六) 承办或参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矿产资源开采 权等权属纠纷,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案件。

 实施对辖区内单位、个人遵守和执行土地、矿产法律、法规 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承担农 村个人建房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七) 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

负责征收国土资源各项费款;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综合统 计工作。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 制度,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严格财务制度。

(八) 开展辖区测绘管理工作, 开展测绘市场监督检查, 测n标志保护,测绘档案管理。

(九) 承担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依法对地质灾害 防治及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实施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的监督检查;承担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速报 和有关事项的处理;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 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地质遗迹、矿业遗迹保护、 地质环境监督等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