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由我公司承建的贵司温州市杨府山居住区核心区文化
中心工程, 是杨府山居住区核心区和滨江商务区的重要公建配
套建筑,建成后能极大满足周边居民的文化娱乐、 购物休闲生活
需要,工程 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开工, 至今已进入底板施工
部位,原合同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按节点阶段支付 90%。为
了协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至此向贵司申请在第四次工程款
支付:地下室施工完毕,地下室工程造价及措施费中的相关
项目的 90%。申请调整为分四次付款(第一次工程款支付地
下室底板完成 50%,该工程造价及措施费中的相关项目的
50%*=45%支付;第二次工程款支付地下室底板完成,该工程
造价及措施费中的相关项目的 50%*=45%支付;第三次工程款
支付地下室顶板完成 50%,该工程造价及措施费中的相关项
目的 50%*=45%支付;第四次工程款支付地下室顶板完成, 该
工程造价及措施费中的相关项目的 50%*=45%支付)。其余付款方式不变,请贵司有关领导酌情考虑,我公司将尽快组织施工力量,按合同工期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特此报告!
鸿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