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学生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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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班 级

学 号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请假区间

年 月 日第 节 —— 年 月 日第 节

请假

原因

病假

须附

医疗

诊断

证明

辅导员

意 见

年 月 日

主 管

系主任

意 见

年 月 日

教务处

备案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

销假签字

年 月 日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相应条款规定:学生请病假,须持医疗单位的病情诊断证明,并附病历卡作为凭证;学生请事假,须提交书面事假单。病(事)假在一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签字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主管系主任签字批准;三天以上的,经主管系主任签字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外出实习和进行其它教学活动,请假一律由领队教师严格审批,返校后领队教师应把考勤表送学生所在系。学生未请假,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均按旷课处理。学生请假期满,应办理销假手续。销假手续由系学籍员负责到教务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