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规章实用制度x

看守所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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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房工作制度 ( 试行)

一、药房应保持清洁 、整齐 , 室内不准吸烟 、吃零食 ,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

二、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在押人员的姓名

、年龄、药品名称 、计量、服用方法 、禁忌症等 ,

审查后方能调配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 ,标签明显 ,字迹清楚 。毒、 限、剧药 , 应加锁保管 , 严格交接班 。

四、配方时要精神集中 ,

细心谨慎 , 不得估计取药 ,处方调配后 ,应严格核对方可发出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在押人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含有剧毒药品 、麻醉药品 、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来执行

七、对有错误的处方 ,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

,

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当班医生联系

,

更正后再发药 。

 药房人员有责任拒绝给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八、药品必须定期检查 、妥善保管 , 对过期失效的药品应上报所领导

,集中销毁 。

九、药房每半年盘点一次

,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

处置室工作制度 ( 试行 )

一、 处置室应保持清洁 、整齐 , 室内不准吸烟 、吃零食 , 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 做到一医

一患 。

二、 处置过程中要做到细致 、准确 ,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

三、 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

。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

实验药液现配现用 ,一人一液 ,不重复使用 。

 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

, 发生注射反应或意

外, 应及时处理 , 并报告当班医生 。

四、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 , 操作时应戴口罩 、帽子 。

 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

,保证消

毒液的有效浓度 。

 注射液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

2 次 。

五、 准备抢救药品器械

,放于固定位置 ,定期检查 ,及时补充更换 。

六、 室内坚持每天消毒

,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

 特殊感染不得

在处置室内处理 。

七、 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

( 绷带等 ) ,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

,并注明灭菌日期 ,

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

 无菌溶液超过

3 日要重新消毒 。

治疗室工作制度 (试行 )

一、 治疗室应保持清洁 、整齐 ,室内不准吸烟 、吃零食 , 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 做到一医

一患 。

二、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密切观察注射反应或意外

,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 ,

报告当班医生 。

三、 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试验药液现配现用 ,一人一液 , 不得重复使用 。

四、 治疗室空气 、台面应每日消毒以保持室内清洁

。每做完一项治疗事项要及时清理

,

除工作人员及患者外 ,其他人不许在室内逗留

五、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

,带工作帽及口罩 。

六、 各类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

。浸泡消毒用药液每天上岗前检查

( 查药液量 、浓度 、

有效期 ) ,定期更换 ,并保持有效消毒浓度 。

七、 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时间

,每天上岗前检查 ,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开启使用的无

菌物品和无菌溶液 ,超过 1 2

小时应重新消毒 。

八、 备齐备足抢救药品器械

, 放于固定位置 ,

定期检查 (查药品器械数量 、种类和有效

期 ), 及时补充更换 。

诊断室工作制度 ( 试行 )

一、 诊断室应保持清洁 、整齐 ,

室内不准吸烟 、吃零食 ,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

候诊有序 ,

做到一医一患 。

二、 当班医生应认真填写诊断日志

,不得漏填 。

三、 对就诊在押人员要详细询问病史

, 认真检查 , 按要求书写诊断病历及处方

, 诊断病

历通用 。

四、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

五、 发现急性传染性疾病 , 要及时报告所领导

, 并进行隔离治疗 ,同时将疫情及时报告

卫生防疫部门 。

六、 采用经济便宜 、保证疗效的治疗方法 ,

科学用药 、合理用药 。

医师工作职责 ( 试行 )

一、 遵守法律 、法规 、规章和看守所各项管理制度

,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

作风 ,严禁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 、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

二、 关心 、爱护、尊重在押人员 , 保护在押人员的隐私

三、 应将就诊在押人员的病情

、诊断和治疗措施认真书写在病历上

四、 发现传染病时 ,要按照规定报告 ,并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册和传染病报告卡

五、 着装整齐 ,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经常检查医疗护理质量

, 严防差错事故 。

 指导

护士做好护理工作 。

六、 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 ,患者发生病危 、医疗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 ,应当及时报告 、

紧急处置 。

护士工作职责 ( 试行 )

一、遵守法律 、法规、规章和看守所各项管理制度

,具备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

风,严禁为在押人员通风报信 、传递物品等违规行为

二、尊重 、爱护 、关心在押人员 , 保护在押人员的隐私 。

三、发现在押人员病情危急 ,应立即报告医师 ;在紧急情况下 , 应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

护。

四、着装整齐 , 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发现医嘱违反法律 、法规、规章或者技术操作规

,

应当及时向医师提出 。

五、严格执行 “三查八对制度 ”,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并注意用药后反应 , 及时发现和报告药物不良反应 。

六、按照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要求 , 分类收集本诊室产生的医

疗废

物。

七、为了保证药物良好效用 , 溶解后不得放置时间过长 。一次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药禁

忌。

注射药物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注射动物血清制剂及青霉素类 ,应先做过敏试验

止使用 。

八、器械 、物品分类定位放置 , 标签明显 ,字迹清楚 。

 无菌持物钳及浸泡容器



, 阳性者禁

,敷料罐 、

酒和酒精瓶等每周高压消毒或更换

九、保持卫生所各室清洁整齐 ,



1 - 2次,用后的注射器具应作毁形消毒处理

每天清扫通风 ,物体表面及空气每天紫外线灯照射





3 0分

钟。

在押人员住院期间看护民警职责 ( 试行)

一、 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职责 , 确保在押人员在视线范围内 ,杜绝逃脱 、自伤自残 、串通

案情 、骗取虚假病历逃避处罚等情况发生 。

二、 看护警力与住院在押人员的比例应达到 2 :1 以上 ,实行24 小时值班看守 。

三、 看护民警不得从事与看护工作无关的活动 。

四、 在押人员住院期间须加戴械具 , 看护民警应注意检查加戴械具情况 。

五、 在押人员上卫生间时 ,看护民警须同步跟随 。

六、 在押人员住院期间后勤保障应由专人负责 , 不得动用看护警力 。

七、 看护民警在看护时应携带必要单警装备 。篇二:看守所医务工作责任制度

看守所医务工作责任制度

1 、严格遵守监所医务 、卫生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 ,坚守工作岗位 。

2 、坚持预防为主的医疗方针 , 经常对在押人员进行卫生健康宣传教育 , 培养在押人员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

 开展好爱国卫生 、创建卫生单位等教育活动 。

 适时做好各类常见病 、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了解掌握在押人员的健康状况 ,建立在押人员健康卡 , 定期对在押人员进行

体格检查 , 注意积累数据和资料分析 ,妥善保管好在押人员的健康信息 。教育在押人员认真做好体能训练 , 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并开展检查评比 。

3 、做好未成年在押人员生理卫生 、青春期知识教育 。

4、督促食堂 、小卖部严格执行 《食品卫生法 》, 注意饮食卫生 , 防止食物中毒等肠道传染

病的发生 。发现在押人员有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病例 ,要及时报告所领导和主管领导 。

5、及时采购药品 ,妥善保管好药物 , 确保对在押人员突发性疾病进行正确及时处置 。

6 、严格执行医务室医疗器具 、设备的消毒制度 ,避免交叉感染 。

 篇三 :看守所管理创新

经验

创新机制 强化管理

推动看守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红兴隆农垦看守所

红兴隆农垦看守所占地

3 万平方米 , 今年在押人员月均在 120 人左右 。看守所现有监管人

员 34 人 , 其中正式干警 18

人 。

 2 0 11 年 4 月,红兴隆农垦看守所被省公安厅评为

“省级监所

管理机制创新示范单位 ”。

 我所以确保监所安全为核心

, 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

, 以方

便办案单位 、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为切入点

,在坚持依法 、文明管理的基础上 ,根据公安部监

所管理机制创新的要求 , 全面落实管理机制创新

,推动看守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创新安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在押人员安全风险及医疗风险等级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

。组织各岗位民警及时

全面收集在押人员涉嫌犯罪

、心理 、身体健康和羁押期间现实表现等信息

,建立健全管教民警

每日 、分管所领导每周 、看守所每半月进行在押人员动态分析研判制度

, 逐人评估安全风险 ,

定安全风险等级 , 实行 “红 、黄、蓝 ”分类管理 ,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管理的精细

化程度 。制定监室病患 “四色 ”管理制度 。

 狱医根据在押人员健康状况和患病的不同程度

,对其

诊疗情况进行及时定级 , 风险等级由 “红色 ”、 “橙色 ”、 “绿色 ”到 “白色 ”依次递减 ,

分别以相应

4 种不同颜色彩纸作为他们医疗档案的首页进行区别标识

, 并分别对病犯采取 “关切 ”、“关注 ”、

“关照 ”、 “关心 ”措施 。4个等级实施流动管理

,病情好转到一定程度可归到下一等级进

行管理 , 病患情况加剧则必须及时提高管控等级

,并有针对性采取相关诊疗措施

二是建立在押人员心理干预机制

。定期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心理测评

,对存在严重心理问

题的在押人员制定专门心理辅导计划

。组织民警参加心理辅导培训

, 把心理干预融入日常管理

通过大走访 、及时谈话 、了解同监室人员等途径

, 全方位了解在押人员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诱

因等,认真分析其犯罪动机和心理成因

,找出犯罪的 “心理病根 ”所在 ,

启发其做人良知 ,

鼓励其

自尊 、自信。

 今年,通过心理干预有

3 名在押人员主动交代了罪行

。我们按照先治 “心病 ”,后

矫行为的方法 ,切实关注在押人员的心理需求

,

加强人文关怀 , 促进在押人员形成自尊

、自信、

自强 、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

。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监规

、法律准则和道德规范

, 增强自律意识 。

三是设置监控室警情提示牌

。对重点监管对象 、危重病犯 、新入所人员 、管教留言 、领导

指示等内容进行留言提示 ,

增强监控巡视的针对性

、实效性 。

二、创新人权保障机制

一是规范在押人员权利义务告知制度

。认真落实在押人员权利义务

“双告知 ”制度 ,

在押人

员入所时和入所后 24 小时内谈话时 , 两次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实现途径和应当遵守的管

理规定 ,并发给 《告知书 》。

 在收押室和过渡监室确保每名在押人员都了解依法

享有的权利和维权方法

 几年来 ,

我所未出现一例因告知不到位而引发的事件

二是规范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制度 。

 按照严而不死 、活而不乱的原则 , 根据省厅推行的在押人员一日生活管理标准 , 科学安排在押人员一日生活内容 , 保证每日至少 8 小时的睡眠时间 , 坚

决取消整日坐板 、反省制度 ,增加教育 、学习、娱乐等活动时间 。播放背景音乐 , 舒缓在押人员精神压力 , 缓解对立情绪 。

三是规范在押人员诉讼权利保障机制 。健全对在押人员提出聘请律师 、上诉、申诉、控告 、

举报、投诉等情况登记 、处置制度 。对在押人员提出聘请律师 、上诉的材料 , 在2 4 小时内转递

有关办案机关 。

 对在押人员的申诉 、控告、举报 、投诉的问题 ,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或者调查 ,

并向在押人员反馈转递情况或者调查结果 。

四是健全在押人员医疗卫生保障机制 。完善 “所院协作 ”机制,与红兴隆中心医院建立长期

畅通就诊 “绿色通道 ”,做到有病早治 ,重病快治 。

 健全体检登记 、健康档案 、日常巡诊 、重病会诊、医务日志 、家属告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今年以来 , 我所共医治在押人员 5 人, 支出医疗费 3 万元 , 医治率达到 1 0 0%。

三、创新深挖犯罪机制

为一进步深化监管是侦查继续的理念 , 发挥监管场所 “违法犯罪信息库 ”的阵地优势 、资源

优势 、时限优势和成本优势 , 体现看守所在打击犯罪 , 惩治犯罪中不可乎视的作用 , 看守所与红

兴隆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期建立协作机制 , 进一步加强刑侦和看守所互相配

合、互相协作 , 及时深挖余罪 , 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分子 。在《刑事案件审讯协作机制 》试行

阶段,红兴隆农垦看守所与刑侦部门紧密合作 , 积极利用监内耳目等配侦手段协助刑侦部门破获

系列盗窃案 20 起,深挖犯罪工作初显成效 。

四、创新服务诉讼机制

一是公布联络电话 。今年 , 我所向办案单位 、律师和在押人员家属公布一部联络电话 ,方便联系和咨询 。

二是推行提讯 、提审、会见预约制度 。我们创新了预约服务措施 ,律师在正常工作日根据需要可以提前预约会见时间 , 办案民警在周末可以预约提讯 , 方便了律师和办案民警的工作需要。

三是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设施 。我所完善了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 ,内务管理井然有序 ,

推行看守所民警执法执勤用语 ; 今年投入近 2万元 , 配备了桌椅 、纸笔、茶水、纸杯以及其他相

应的服务设施 ,并在每个提审室安装电脑 ,打印机 , 方便各办案单位提讯工作 。

五、创新教育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分类教育 。我们根据发生事故的风险程度 、遵守监内秩序的现实表现等因素 ,将

在押人员分为 4 个类别 ,对不同类别在押人员 , 在管教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 , 渐次增加分管所

长、所长 、分管局长谈话教育 。

二是强化分层次教育 。对罪行较轻 、认罪悔罪 、自觉遵守监内秩序的在押人员 ,由管教民

警正常开展谈话教育 ; 对可能判处 1 0

年徒刑以上刑罚 ,或心理压力大 、情绪不稳定 , 或2次以上违反管理规定的在押人员 , 在管教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 , 增加分管所长参与谈话教育;对可能判处 “三大刑 ”,或事故风险较

大,或屡次违反管理规定教育不改的在押人员 ,在管教民警 、分管所长谈话教育的基础上 , 增加

所长参与谈话教育 ; 对可能判处死刑 ,或有牢头狱霸等苗头 、严重威胁监所安全的 ,以及职务犯

罪的在押人员 , 在所领导和民警谈话教育的基础上 , 增加分管局长谈话教育 。分类分级教育制

度,形成了多角度 、多层次 、递进增强式的谈话教育机制 ,提高了教育转化效果 。

三是强化监室教育 。我们完善了过渡监室 、严管监室 、未成年人监室 、女性在押人员监室 、

普通监室 、留所服刑罪犯监室教育机制 , 强化个别教育和感化措施 ,推行分管局长 、所长、分管

所长 、管教员分级分类谈话教育制度 , 提高教育的针对性 , 同时提升获取违法犯罪线索成效 。

四是强化重大节日教育 。在加强日常谈话教育的同时 ,我们建立了重大节日期间谈话慰问

制度 。每逢春节 、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 ,所长、管教员就加大谈话慰问力度 , 分管局长则深入监

区对在押人员进行走访慰问 。真情的祝福 ,体现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 , 声声的问候 , 有效稳定

了在押人员的思想情绪 , 从而拉进了民警与在押人员之间的距离 , 为看守所的管理教育工作 ,维

护重大节日期间的监所安全稳定 ,奠定良好的基础 。篇四 :看守所食堂管理制度

看守所食堂管理制度

本着 “即保证在押人员吃熟 、吃热、吃得卫生 、吃足定量 , 又确保安全 ”的原则 , 根据上级

机关要求 ,结合实际 , 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

( 一)新招聘的炊事人员 ,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 符合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 。已招聘

的炊事员 ,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 符合条件的继续使用 ,不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芝 [ 支使

同。凡患传染性疾病 ,按规定不能从事炊食业工作的 , 一律不招聘在食堂从事炊事工作 。

( 二 ) 严格执行公安部 、财政部规定的在押人员伙食实物量标准 ,保证一日三餐对在押人员

的供给做到吃熟 、吃热、吃足定量 、吃得卫生 。

 对患病 、年老在押人员的伙食供给给予适当照

顾。每天二次开水供应到监室 。夏天的饮用水要充足 ,冬天的饮用水要注意保温 。

( 三 ) 根据看守所的统一安排 ,制定每周菜谱并认真落实 , 切实搞好在押人员伙食调剂 , 保

证身体所必需的营养 ,防止食物结构单一 。遇有传统节日 , 按安排适当改善伙食 。

( 四)进入食堂的物品 , 认真管理 , 杜绝乱摆乱放现象 。物资的使用 , 注意节约 , 防止浪费 。

食堂的刀具 ,每次用完后认真清点并锁好 , 杜绝流出食堂 。

( 五)切实搞好食堂卫生 。饮食卫生要求 : “菜米淘洗干净 , 餐、厨具保持整洁卫生且定时

消毒 。

 不得让在押人员吃霉烂变质食品 ”。

食堂环境卫生要求 : “每餐饭后 ,餐具认真清洗 , 食堂全面冲洗 。根据实际情况 , 及时灭除

食堂的苍蝇等害虫 ”。每餐饭前留少许饭和

菜,到下餐饭时进行更换 。

( 六 ) 尊重少数民族在押人员饮食习惯 ,在生活上给予适当照顾 。对在押回族人员 , 饮食的

供给 ,按其生活习惯给予保障 。

(七 ) 进出监区送饭 , 佩戴统一制作的上岗证 。

 进出监区一律走办公大楼的 a b门 , 进出携带的物品须报值班民警查看 。

( 八)严格执行看守所管理规定 。严禁携带手机进监区及上岗 ,更得为在押人员提供手机让其与外界联系 。

 严禁带食品 、香烟等违禁物品进入监区 。严禁向在押人员要东西 。

 严禁为在押人员传递物品 、信件、口信 。

(九)看守所每年一次与炊事员签订安全和管理责任书 , 凡没有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及违反看守所和管理规定的 ,实行经济征罚 。

x x xxx 看守所

二 0 一三年四月二十日篇五 :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相关规章制度

《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

医疗 、卫生工作制度 》

为保障在押人员就医权 , 做到在押人员患病能得到及时 、有效就

, 更好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 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作规范 (细则 )》精神 ,建立 “以医促管 ,以教助治 , 医管共赢 ” 的长效管理机制 , 确保监所安全 。并根据公安部 、卫生部下发的 《看守所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的文件精神 ,现依据我所具体情况特制

定《宣城市人民医院驻宣城市看守所卫生所医疗 、卫生工作制度 》。本制度包括 :

一 : 《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 ;

: 《巡诊 、用药、治疗制度 》;

三:《卫生防疫制度 》;

四 : 《药品 、器械采购 、检查 、保管制度 》;

五:《在押人员外诊审批 、看押、就医制度 》 ;

六:《患病在押人员 ( 所内治疗 )观察制度 》 ;

七:《在押人员突发病应急处置及信息传递制度 》 ;

八 : 《在押人员艾滋病月筛选制度 》;

九:《与地方卫生职能部门长效协作机制 》;

一 : 《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制度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 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

作规范 ( 细则 )》精神 ; 切实做好在押人员入所健康检查工作 , 结合

实际情况 , 特制定本制度 。

): 送押前由办案单位将被送押人员送往指定医院 ( 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送押时办案单位必须出据合格的 《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 》 , 具体要求 :

1) 检查时间在送押前 2 4小时以内 ;

2 )检查内容必须包含有宣城市人民医院进行的内外科 、五官 、

血常规 、全胸片 、肝功能 、 b 超(肝、胆、胰、脾)、孕检 ( 女性 ) 等项检查

3) 《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 》填写规范 ,检查结

果明确 ,有检查医师 、送押民警签名 ,并加盖宣城市人民医院

公章 。

二)新入所体表检查 (女性新入所由女民警进行 )

1 、询问病史 (:现病史 、既往病史 、家族病史 、吸毒史 、月经史 );

2、目测身体状况 :

观察犯罪嫌疑人言行举止及表情 ——了解其精神状况 ; 2 )观察犯罪嫌疑人体表 ——了解其伤残情况 ;

3 )观察犯罪嫌疑人体型 ——了解其营养情况 。

3 、常规医学检查 :

身高 、体重、体温 、血压 、心肺腹听诊等;

4 、检查入所人员体表是否有伤 、残(包括陈旧性伤疤 );

5 、将以上检查情况与 《宣城市看守所新入所人员健康检查表 》内容核对 ,有明显差异的做进一步检查 。

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 公安部关于看守所基础工作规范 (细则 )》:

1 ) 符合收押条件的 , 继续办理收押;

2) 不符合收押条件的 ,报请所领导批准后 ,告知办案单位 — —不予收押 ,并送达 《提请变更强制措施意见书 》。

三): 以上记录必须字迹工整 、内容完整 、格式规范 。

二 : 《巡诊 、用药、治疗制度 》;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 公安部关于看守础工作规范

(细则 )》为指导 , 以确保监所安全为宗旨 ,坚持科学 、及时 、高效 、

节约的诊治原则 ,做到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基本清楚 、患病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病号管理科学规范 ,结合我所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一 ): 巡诊制度

1、狱医每个工作日逐监逐人 、面对面询问 、观察在押人员身体状况不得少于一次 。

 巡诊重点 :重病号 、正在治疗人员 、 ( 其他岗位通报)有病人员 、年老体弱人员 、未成年人员 、死刑犯 、新入监人员 , 将巡诊情况做好记录;

2、狱医对重病号 、正在治疗人员当日复诊不得少于两次 ,并完善记

;

3 、狱医对重病号 、治疗效果不好的人员 ,必须请包监民警协助将其

带至医务室进行仔细检查 、认真分析病情 , 拿出处理方案报请所领导批准 ,次日早会通报

并完善记录 。

4 、对女性在押人员体检必须有女性民警在场配合进行 ,孕龄女性在

押人员入所前末次及关押期间月经情况 , 由其包监民警观察记录 , 如发现异常立即向狱医

通报 。

二 ): 用药制度

1、坚持科学高效节约的用药原则 。做到对症下药 ,公正行医 ;

2 、坚持 “三查八对 ”的用药规范 。

 做到及时 、适量 、准确用药 : a: 常备应急药

品由处置民警按使用说明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

并基本病情及用药详细记录 , 必要时电话与狱医商定处理 ;



,

患慢性病在押人员 ( 病情较稳定的 )长期用医 , 由包监民警负责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

c: 其它情况的用药均由当班医务人员监视患病在押人员使用

3

、坚决杜绝过期 、失效、非法药品使用 ;

4

、坚持用药登记制度 , 建立药品使用台帐 。

) : 治疗制度

、对患病在押人员病情明确后

, 及时用药 、积极治疗;

2

、向患病在押人员病告知基本病情

、卫生常识及注意事项

;

、根据患病在押人员病情的轻重

、类别分类管理 :

a : 轻微病人 , 生活自理能力正常

, 自我护理;

b :慢性病 、年老、体弱、残疾 、未成年患者 ,生活自理能力较差 ,早会或狱情分析会上通报 ,立为重点巡视 、巡诊对

, 包监民警需安排安全耳目监护 , 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 ; c: 对患有精神病 、危重病、传染病在押人员的治疗和管理 ,立即

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 严格执行制度 。

对于需要急救患者 ,第一时间施救外 ,立即联系急救车辆 , 在专业人员的护送下 ,送往医院治疗 。

e : 需住院的患者 ,入住宣城市人民医院特需病房 。

4、对女性在押病人的治疗 、看押 、监护必须有女性民警参加 。

三:《卫生防疫制度 》

一 ) :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 : 划定卫生责任区 ,责任到人 。

1) 各监室卫生由其包监民警负责 ;

2) 固定办公场所 、休息室卫生由使用民警或职工负责 ;

3 )监所公共场所卫生由清洁工负责 。

2 、食品卫生 : 杜绝非法 、变质、劣质食品流入监区 ,保证食品营养合理 、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总负责 ,狱医监督 ,经办人员具体负责 ;

3

、加强对在押人员生活卫生 、爱国卫生宣传教育 ;

4

、督促包监民警及后勤部门及时为缺衣少被人员补充衣被

;

5

、加强检查监督 , 纳入工作考核 ; 分管领导负责 ,卫生监

协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