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x

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填报制度

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为安全生产的科学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公司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安环部及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做到准确、及时、全面填报,不得虚报、瞒报、 迟报或拒报。

隐患排查报表填报规定

1、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准确地对排查的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到相关部门,由整改的部门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完毕要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签字验收。安环部专人负责报表填报工作。

2、 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必须填写清晰、完整、准确,生产副总审核 主要负责人确认准确后,签字有效。

3、 隐患排查治理报表要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等级归类填报.

4、报表要如实填报,绝不允许误报、漏报、瞒报、虚报等现象发生。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时间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若无法将安全隐患治理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防不测,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生产。

5、安环部每月、每季各一次对公司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填报,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分别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将各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向乡安监站和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