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计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统计管理制度

(经 年 月 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及《统计法实施细则》,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有效管理, 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水平, 使统计工作逐步向

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迈进,以更好的适应公司事业发展 ,不断满足公司统计

信息的要求工作在了解基本情况, 指导生产和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作用, 根据统

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和发展情况进行调查、 统计分析、提

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实行统计监督, 为领导和上级部门正确决策提供科

学依据。

第三条 执行统计法规及行业统计制定, 按时报送统计月报、 季报、半年报、

年报,完成行业任务。

第四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 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计法

律、法规、办法和统计制度,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

虚报、瞒报、迟报各种统计报表,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

第五条 设置统计记录和统计台帐, 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 上报、交接、

归档制度。对统计资料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不得遗漏、丢失、造成统计资

料的不完整。

第六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