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计划落实制度

施工进度计划的落实制度

1、项目的总进度计划应通过编制的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控制,逐级落实,确保总工期如期实现。

2、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下达施工任务书的方式由班组实施。

3、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下列工作:

⑴ 跟踪计划的实施并进行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度措施。

⑵ 在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记录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

⑶ 执行施工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工的承诺。

⑷ 跟踪形象进度对工程量、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报表。

⑸ 落实控制进度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

⑹ 处理进度索赔。

4、分包人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项目经理部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5、在进度控制中,确保资源供应进度计划的实现。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采取措施处理:

⑴ 当发现资源供应出现中断、供应数量不足或供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时。

⑵ 由于工程变更引起资料需求的数量变更和品种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资源供应计划。

⑶ 当甲方提供的资源供应进度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应敦促甲方执行原计划,并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