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必须接种疫苗及漏种儿童补种原则

免疫规划必须接种的疫苗及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

2008年10月1日以前国家已经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为必种疫苗,包括:麻疹、白百破、白破二联、脊灰、乙肝疫苗;2008年10月1日国家扩大免疫后纳入免疫规划的疫苗,如流脑、乙脑、甲肝、风疹、流行性腮腺等疫苗,凡符合免费接种范围的儿童,一律免费接种;超过免费年龄的儿童则采取自愿接种的原则。对预防接种证已丢失,免疫史无法查清的儿童,一律视为未种。

1、未完成2剂次 麻疹减毒活疫苗(包括含麻疹成分的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

2、未完成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三联疫苗,6~11岁儿童使用 白喉破伤风二联疫苗;

3、未完成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及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4、未完成3剂次乙肝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3剂次;

5、未完成A群流脑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3岁及3岁以上儿童直接补种A+C群流脑疫苗,而不需再补种A群流脑疫苗);

6、未完成A+C群流脑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2剂次间隔≥3年;第一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二剂次间隔≥12个月);

7、未完成乙脑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已完成乙脑灭活疫苗全程免疫的不需补种;已接种1剂次乙脑灭活疫苗的视为未种;已接种2~3剂次乙脑灭活疫苗的只需补种第2剂次乙脑减毒活疫苗);

8、未开始甲肝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已完成2剂次甲肝灭活疫苗免疫的不需补种;已接种1剂次甲肝灭活疫苗的儿童仍需补种1剂次)。

9、8月龄以上未开始风疹减毒活疫苗(包括含风疹疫苗成分)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含风疹成分的麻风疫苗;

10、18月龄以上未开始流行性腮腺炎疫苗(包括含腮腺炎疫苗成分)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1剂次含腮腺炎成分的疫苗;

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疫苗补种应遵循《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严格掌握预防接种禁忌证。对于有接种禁忌证的儿童,由预防接种单位出具接种禁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