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考核评分表(2015)
系(部):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指标内涵
评分标准
评分
考核记录(存在问题及建议)
1
签约基地
(50分)
有一定数量的签约基地支撑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及满足学生顶岗实习
签约基地数量达到平均每个专业5个(专业共用基地不能重复计算);—(20分,少一个扣2分,但满足2、3两个条件不扣分,满足2、3两个条件之一扣1分)
在签约基地顶岗实习学生占应届毕业生比例大于50%;—(15分,每降低5%扣1分)
在签约基地就业比例大于20%;—(15分,每降低1%扣1分
2
基地运行
(20分)
签约基地实际运行与使用情况
签约基地运行数据。每一个签约基地的运行数据不能全为空白,至少有一个运行数据体现,所填数据真实有据—20分(有一个基地数据为空白扣0.5分);
3
部门总结
(10分)
部门对基地建设的规划、措施、成效和不足进行总结
部门总结认真,按照要求对基地建设进行全面总结,有计划,有措施,取得一定成效—(10分,总结全面酌情扣分)
4
佐证材料
(10分)
签约基地的协议副本及基地运行数据相关佐证材料齐全完整
所有佐证材料完整齐全—(10分)
佐证材料基本齐全(具有80%佐证材料)—(8分)
佐证材料不齐全(少于50%)—(5分)
5
基地情况材料提交时间
(10分)
资料提交的及时性
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10分,每拖延一个工作日扣0.5分)
6
院级、省市级基地加分
积极参与学院、省市基地立项申报
有获准立项的院级校外示范基地,加5分;
有获批的省级校外示范基地基地加10分
总分:
考核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