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乐镇计生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分配方案x

抄乐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方案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计 生服务站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 基本原则

1、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2、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

3、 坚持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的 原则。

4、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 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考核发放一次。

二、 实施范围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发放对象:镇计生服务站在编在岗正式工 作人员

三、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及构成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在主管部门人社局核定的总额内自主考核 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项目(总分 100分,加分另计):

1、 岗位性考核计分 35分。

2、 考勤类考核计分 25分。

3、 综合目标考核计分 40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一) 岗位性:以35分计算,分管副院长岗位计 35分;兼职统 计、财务、文秘、流动人口管理、从事药具管理、检验、放取环、人

流等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岗位计 30分,其他岗位计 28

分;信息录入另加5分。

(二) 考勤类:以25分计算,主要考虑职工出勤的因素,对当月

正常工作日上班与节假日值班全勤的计 25分;缺勤(含请病假事假)

每天扣0.5分(半年累计超过一个月的按“(六)”处理),半年累计旷 工15天的,考勤类绩效工资全部扣除计 0分。

(三) 综合目标考核: 以40分计算,采取半年考核,考核内容、

项目见考核评分表(详表附后)。半年综合目标考核分数采取考核分配 领导小组打分及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打分二块确定,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打分占50%计20分,干部职工民主测评打分占 50%计20分,合计 总分40分的综合目标考核分。

(四) 加分与扣分:

1、 有下列项目之一的每项加 5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 10分:

(1) 有学术论文发表的。

(2) 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文章的。

(3) 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刊播报道的。

(4) 其他认为可以加分的。

2、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扣分,但累计扣分不超过 10分:

(1) 因工作失误造成一定影响的。

(2) 发生医疗技术事故的。

(3) 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4) 迟到、早退、旷工的。

(5) 其他认为可以扣分的。

(五) 分配等级:总分91?100分以上为一等;81?90分为二等; 71?80分为三等,70分以下为四等。

一等次按100璇放,二等次的按 95璇放;三等次按 90%^放, 四等次的不发放。结余部分由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奖励其他多贡献 人员。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1、 受刑律处分的,受行政处罚治安拘留及党内严重警告, 行政记 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 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恶劣影响,被通报批评的。

3、 发生重大医疗技术事故,被通报批评的。

4、 长期请事假不上班的(半年累计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 ,或 者长期请病假(半年累计三个月以上, 含三个月),请病假需县级或县 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应能证明病情的检查报告(诊断证明、检查

报告同时具备)。

5、 乱罚款、乱收费或服务态度差,被群众向区、市、县举报,经 调查情况属实的。

五、组织实施

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 6人组

成,组长由陈江平院长同志担任,成员:陈哲、李刚兵、骆振绪、张 书发、张飞等同志组成。由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本方案由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抄乐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2013年12月20日

附:综合目标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指标

分数

考评等级与评分标准

1

专业理论

13

熟悉

较系统掌握

基本筝握

考评得分

知识

13

12

11

2

解决业务技

13

考评得分

术的能力

13

12

11

突出

较突出

考评得分

3

工作成绩

14

14

13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