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药用玻璃企业子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

药用玻璃企业子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投融资行为的管理职责和程序 4

第三章附则 5

药用玻璃企业子公司投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投融资管理,确保投融资行为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提高投资收益,降低融资风险,促进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障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投资、融资行为。第三条子公司投资行为包括

1、风险性投资,是指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子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3、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调整搬迁、土地购置等。

第四条子公司融资行为包括

1、股权融资,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进行股票 \h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发行;

2、债务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票据、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