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群众出行财政奖补项目
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为修建 ,接受了乙方对 工程施工项目投标
书,现依据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甲方发给乙方的中标通知书,甲乙双 方经过友好协商,于201年 月 日在 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 合同工程的主要内容
TOC \o "1-5" \h \z 1、 施工范围:由 至 。
2、 施工届性:口路基,口路面,口水渠,口桥涵,口 ,口。
3、 工程内容: 。
4、 工程质量或技术标准:
0
二、 合同工期
自201 年 月 日开始,施工工期 天。
交工验收后的缺陷责任期 年。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 年。
三、 质量目标
□优良,口合格。
四、 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五、 合同价款支付条件
甲方在乙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开工报告批准后,预拨合同价款的 %作为工 程预付款;工程竣工由县(市、区)群众出行财政奖补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拨 付群众出行财政奖补工程价款,预扣 %缺陷责任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拨付。
六、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 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提供施工场地、图纸及其有关技术资料(活单另附)
2、 按照支付条件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的工程款。
3、 协助乙方处理好与政府有关部门、其它施工单位、当地群众之间的关系。
4、 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全过程、技术规格与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 经三次提出,且改进无效,已严重到必须换新承包商才能补救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 中止与乙方的合同,另行选择新的承包商接替乙方的剩余工程,此时的工程计量、支
付均按合同中止日据实计取。
(二)乙方
1、 负责备料和组织施工,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标准。
3、 按规定的工期和质量目标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按规定时间向甲 方提供各项竣工文件和资料。
4、 除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外,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的, 乙方将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天的拖期损失赔偿金(赔偿金的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5、 经相关质监部门或项目交竣工验收组所评定的工程质量水平未达到合同规定的 质量目标时,乙方除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需经甲方批准)加以改进并达到合同 规定的质量目标外,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工期延误损失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 甲方对以上条款负有解释权。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商定,签字生效,任何一方无权随意变更。本合同甲乙双方、 县(市、区)镇级奖补办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 月 日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