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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服务单位、被服务企业、科技专员三方协议
根据《青海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青科发高新〔2020〕61号)的要求,服务单位、被服务企业、科技专员达成如下协议:
科技专员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专业特长
职称/职务
服务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服务
企业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服务期
年 月- 年 月
服务
(合作)
方式、
内容
(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知识产权归属、成果收益分配等)
考核任务指标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培训情况、服务时间等,按年度分别逐条填写,定量指标占比不低于总指标数的60%。)
科技专员意见
本人自愿赴xxx单位,按照本协议,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诊断、人员培训等服务活动。
(签字)
年 月 日
服务单位意见
本单位同意选派xxx同志赴xxx单位开展科技服务,并按照《青海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执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被服务
企业意见
本单位同意接收xxx同志开展科技服务,并按照《青海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执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一式四份,服务单位、被服务企业、科技专员三方各一份,另一份交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