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返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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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返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根据省市县关于高三初三开学开学准备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全体师生安全,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新冠肺炎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全身乏力等症状,学生联系班主任并及时上报学校,由校医组织隔离,并送县医院及时就诊,并通知到学生家长到医院配合治疗,并做好记录。校医务室如发现疑似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学校每天对学生的出勤进行统计,因病请假的要上报医务室,由医务室工作人员负责跟踪就医情况。校医务室要及时将学校学生因病缺课情况每天汇总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4.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备案,并认真填写学校安全日志,并督促班主任密切关注。

5.当堂上课教师发现该堂课有学生缺课必须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告知班主任。每位老师要在课堂上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校长,校长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6.生病学生病愈返校,必须由正规医院认定,隔离期满身体痊愈持正规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才可进校。

20XX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