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6页)

XXX市 XXX煤矿

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018年 3月 15日

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推进瓦斯先抽后采、综合治理,确保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真正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 XX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抽采工程必须严格依照标准化施工。开工前、竣工后,由通防科(或机电科)牵头,组织生产、安检、调度、机电、通风等有关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验收。

在抽采工程施工期间,机电科、通防科、安全科等管理部门人员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现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安排整改,并按照矿先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一、瓦斯抽采专用巷 ( 钻场 ) 检查验收制度

1、采区巷道设计要坚持“四区域、三超前”,“四区域”即开

拓区域、准备区域、抽采区域、回采区域,“三超前”即开拓区域超

前准备区域,准备区域超前抽采区域、抽采区域超前回采区域。坚持

“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实现抽掘采平衡。

2、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优先施工,确保瓦

斯超前抽采。抽采专用巷超过煤巷掘进头不小于 500 米。

3、专用抽放巷必须按设计断面施工, 保证支护可靠, 通风良好。

巷道内最低风速不低于 0.5m/s 。

4、抽放专用巷道 ( 钻场 ) 内无浮渣,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

水沟畅通。

5、钻场必须按设计间距布置,规格断面符合设计要求且钻场内

支护良好,无瓦斯积聚,按照措施要求留设压风、供水三通。

6、抽放巷内必须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置管、轨、线,并吊挂衡

器。

二、钻孔施工、抽放检查验收制度

1、钻孔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参数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开孔

孔位允许误差± 50mm,方位角、倾角允许误差± 2o),如遇特殊情况

需要调整相关参数必须报总工程师经同意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2、钻孔施工过程中,打钻队队长、班长必须现场检查所施工钻

孔定位及施工参数, 发现未按设计施工或施工参数误差超过允许范围

的,一律做废,重新开孔或补打,通防科进行不定期抽检,凡发现未

按要求施工的,处罚施工班长 100 元/ 孔,队长 50 元/ 孔。

3、打钻队每天必须上报钻孔施工报表,标清施钻地点、钻孔参

数、施工人、验收人、煤岩状况等。通防科必须根据上报的钻孔报表

及时填绘竣工图,做到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填绘钻孔竣工图时,必须按实际施工钻孔参数及控制范围上

图,要与设计图对比,与设计要求相差较大的,要说明原因。尤其是

钻孔控制范围、 钻孔终孔间距等主要指标不能满足抽采效果的, 必须

及时补孔。

5、通防科每天召集打钻队队长、施工班组长等,对本日施工钻

孔与设计进行对比分析, 对未按要求施工的或未打到预期位置的, 必

须立即安排补孔, 并对相应人员做出处罚及改进措施, 防止出现盲区

或空白带。

6、钻场 ( 孔) 完工联抽后两天内,打钻队必须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部门进行工程验收。不按规定上报验收的处罚 200 元/ 次。

7、通防科组织对完工的钻孔 ( 场) 进行验收,参加的部门有:通

防科、地测科、安全科、技术科、地测科等部门。验收过程中,要重

点对竣工钻孔是否符合防突规定、 抽采规范要求、 整体控制范围是否

符合设计要求、 钻孔布置是否均匀、 封孔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检查分

析,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8、对验收合格的钻孔竣工工程,要形成验收资料存档。

9、钻孔工程竣工后通防科建立台帐及检测记录,统计总抽放量

及抽放时间,根据规定及规范要求进行抽放效果检验或消突评估, 并

按规定会审、报批。

10、其他通防工程 ( 风门砌筑等 ) 暂依此规定执行,不足之处,验

收部门协商解决。

三、管网 ( 安装 ) 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管材、管材附件、阀门、标准件等均应根据设计要求加工或

购置。

2、管材的材质、强度和厚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必须具

有矿用产品检验证书及防静电、阻燃鉴定报告。

3、吊装及运输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4、铺设管路的吊挂高度及强度符合设计要求,要求铺设沿巷道

掘进方向平直、坡度一致、连接吊挂牢固。

5、管路分支处须设阀门,分段检修或安装时不影响其他地点抽

放系统运行。

6、抽放主管、分管、干管、支管等的管径符合设计要求。

7、抽放结束后,及时回撤管路及设施,并对钻孔进行封闭,防

止瓦斯外溢造成积聚或超限。

四、监测计量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抽放泵站必须配备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

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开停状态。并在调度室设专人或

兼职人员进行值班监测。

2、抽采瓦计量仪器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计量测点布置

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需要,在泵站、主管、干管、支管及需

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都要有计量测点。

3、监测计量装置包括孔板流量计、管道多参数仪、 V 锥流量计、

流量监测传感器、负压传感器、流量传感器等。

4、对石门揭煤或进行穿层抽放的钻场必须单独设置抽采计量装

置( 综合参数监测仪或孔板流量计 ) ,能测定负压、流量、管道内瓦斯浓度。测流工每周不少于两次进行瓦斯抽放量统计, 并做好台帐及记录。

5、对顺层抽放的煤巷或回采区段抽放干管道上安设抽采计量装

置,便于准确计量抽放量。

五、放水器除尘排渣箱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1、抽放管路系统中必须安设放水除尘排渣设施。并且定期放水

清理尘渣。

2、系统放水除尘排渣设施由打钻抽放队根据使用现场空间大小

自行加工制做,对采用新方法、新发明的,给予适当奖励。

3、抽放泵站内主管路已安装放水箱,放水除渣工作由泵站司机

负责,每班放水一次。对防爆 ( 防回火 ) 水箱内每月清理一次。

4、井下管路系统用各钻场中最低点均要安设放水排渣装置,并

在放水排渣过程中不影响抽放系统运行。 管路中各放水器由瓦检员每

班定时放水。

5、放水器及除尘排渣管路必须保持密封不漏气,接入抽放管路

系统,不明显影响系统抽放负压。

XXX市 XXX煤矿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