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物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物业领域乱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决定开展全市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物业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省住建厅和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 遵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贯彻落实x下发的《x》(x〔2019〕11号)文件精神,持续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的市场乱象,切实维护业主的安全利益。

二、实施范围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非法侵占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布广告、停车等经营活动收益的;

(二)恶意虚报、挪用、骗取、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三)控制居民小区装修建材供应,在小区内高价销售、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的;

(四)恶意阻止或拒不配合物业项目交接的;

(五)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用途的;

(六)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七)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八)擅自或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热和阻止进出物业区域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

(九)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内容提供物业服务的;

(十)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架构

 长:x  x主任

副组长:x  x书记

 员:x  x

        x  x

联系人:x

五、实施方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4日至4月10日)

制定部署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物业企业“物业行业打击违法违规行动”工作部署会议,下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组织宣传活动,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企业自查阶段(2019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方案逐项检查整治,认真填报“物业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自查表”、“物业行业违规行为整改措施表”。

(三)核实处理阶段(2019年5月6日-12月31日)

围绕x》(x〔2019〕11号)文件要求开展的整治内容,针对企业自查自纠及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入户现场核实排查。对核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有涉黑、涉恶行为的企业将上报市扫黑办。

物业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知,为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行业治乱这场人民战争,确保在全市小区形成更浓厚“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氛围,坚定的维护群众利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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