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XX镇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规范和落实林长制工作,根据《XX镇林长制工作方案》(X发〔2018〕X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原则:考核对象为相关村居及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村级林长、副林长。遵循原则为:协调性原则-林长制考核与年度林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
动态性原则-按照镇级林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内容和重点;
结合性原则-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性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目标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程序:一是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方案,报镇级林长会议研究确定。考核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及时间安排、表彰奖励等。二是开展年度考核。根据考核方案,年度综合性考核工作由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牵头,镇级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协助组织实施。三是公布考核结果。计算各村居单个指标的分值和综合的得分,经镇级林长会议研究通过后公布考核结果。

三、考核分工及内容: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林长制考核的组织工作、统计及公布考核结果。将林长制考核记过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作为领导班子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体系及制度等建立与运行情况;
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工作推进与质量等情况;
问题交办的整改和落实情况;
宣传报道和信息材料报送情况;
工作台账资料收集与整理情况;
职能工作落实、督察指导等情况;
特色亮点与机制创新。

四、考核时间、形式与范围:每年11月底前,各村居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总结报送镇级林长制办公室,次年1月底前,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组织完成镇级考核评价工作。年度考核工作采取村级自查与镇级林长制办公室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工作汇报、现场检查、验阅资料等方法进行。考核范围为对村居全面检查,每个村抽查2-3个村(居)民组。

五、考核评分及结果运用: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运用含三个方面,即纳入镇级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由镇级林长制办公室按程序报镇级林长会议审定后予以通报;
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居,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0个工作日内,由村居委会向镇政府说明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