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医院介入手术安全核查制度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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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生、麻醉医生和手术室护士三方 (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 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手术患者均应佩戴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手术安全核查有手术医生或麻醉医生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 术安全核查记录》。

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xx 实施前:

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记录》依次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 号)、手术方式确认、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核查、皮肤 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 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 2)手术开始前:

三方共同查对患者身份 (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手术方式、手术部位 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 并向手术医生和麻醉医生报告。

(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三方共同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实际手术方式,术 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 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 4)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记录》上签名。

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 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 由麻醉医生或手术医生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 护士与麻醉医生共同查对。

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 全核查记录》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 一负责人。

医疗机构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与管 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